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一)5/4
追求日期 5/4/2026 👆 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十一1至13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1271~P1274 📃 啟示錄 生命讀經(紙本):P370~ P374L8 第 二十七篇 耶路撒冷被踐踏與兩個見證人的見證 十章和十一章的前半,是插在第六號與第七號之間的話。在十章有基督回來據有這地的一幅清楚異象。十一章裡的異象,對本書的豫言非常重要。我們來看這異象時,必須記住三個主要項目:時間、地點和人物。這異象所包括的時間是四十二個月,(啟十一2,)也就是一千二百六十天。(啟十一3。)這個時間,毫無疑問的就是但以理書中所題到的三年半,就是七十個七末了一七的後半。(但十二7,七26,九27。)但以理所說的,到了啟示錄就都應驗了。這異象中所說的地點是耶路撒冷城,按照但以理書,這城要交給外邦人,主要的是交給敵基督。當敵基督撕毀與以色列國訂立的七年盟約時,(但九27,)他要逼迫猶太人,並且迫使他們停止對神的敬拜。(啟十三7,但七21,八11~12。)從敵基督的那面看,他要強佔耶路撒冷;但從神這面看,神要把耶路撒冷交給他。這就是說,神許可敵基督對耶路撒冷城為所欲為。 在這四十二個月期間,耶路撒冷城內要出現兩個見證人,他們就是耶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。他們穿著麻衣,(啟十一3~4,)並說豫言。我們將要看見,這兩個見證人不是新的人物,乃是曾在舊約時期出現過的兩個人物─摩西和以利亞。在啟示錄十一章,這兩個見證人是『立在全地之主面前的。』(啟十一4。)當我們讀這一處聖經的時候,要牢記這三件事─時間、地點和見證人。 壹 在大災難時期 二節說,外邦人要『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。』在這世代的末了,敵基督要與猶太人立一七(七年)之約,就是神在但以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,為猶太國所命定七十個七的末一個七。在這末七之半(即前三年半之後),敵基督要毀約,並毀壞敬拜神的事,(但九27,)他要褻瀆神,並逼迫神的子民三年半。(啟十三5~7,但七25,十二7。)那三年半就是啟示錄十一章這裡所說的四十二個月,一千二百六十天,也就是但以理九章二十七節所說末七的後半,那時敵基督也要毀壞聖城耶路撒冷。根據馬太二十四章十五節、二十一節,這末後的三年半,乃是試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(啟三10)的大災期。 貳 耶路撒冷被踐踏 我們在一、二節讀到耶路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