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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一)11/3

追求日期 11/3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6~P807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88~ P291L7 第 二十七篇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讀經:   加拉太書五章十六至二十三節。  保羅在五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要憑著靈而行。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完全是憑著靈,不是憑著肉體。按五章的上下文看,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  五章十六節的『行』,原文意踏遍各處,自由行走;因此指日常生活中的舉止行動,含示一般習慣的日常行動,包括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。(參羅六4,八4,腓三17~18。)保羅在這一節吩咐我們要憑著靈來過日常的生活─生活、行事、為人。  保羅寫十六節時沒有用『聖靈』這辭;事實上,他甚至在『靈』字之前也沒有用定冠詞。我們已經指出,五章的靈是指內住在我們靈裡並與我們的靈調和的那靈。所以,這裡的靈乃是調和的靈;不過,所著重的是內住的靈。新約說到內住的靈,是含示我們的靈由那靈所內住,二靈成為一靈。正如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『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因此五章十六節裡的靈,是指聖靈與人的靈調和。每一個得救的人裡面,都有這樣的靈。得重生乃是得著調和的靈,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相調和。  在三章二節保羅問加拉太人一個問題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保羅要使受打岔的加拉太信徒牢記一件事實,就是他們已經接受了那靈,而那靈現今與他們的靈調和。在三章三節他繼續問他們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他們靠那靈開始基督徒的生活,然而他們卻從那靈岔開,被引到律法、割禮、和猶太教的規條。保羅在三至四章論過好些要緊的事,現在到了五章十六節,就吩咐他們要憑著靈而行。加拉太的信徒無須憑著律法、割禮、或規條而行,他們只要憑著靈而行就彀了。他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  保羅在五章指明,我們只有一個選擇:不是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肉體而行。我們已經看見,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,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。因此,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。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二)11/4

追求日期 11/4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6~P807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91L8~ P294L14  我們的靈與那靈是不可能分開的,因為二靈已經調和成為一靈了。我們已經題過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所說的話: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我們的靈既然與那靈調和,我們就必須學習在靈裡過日常的生活。我們強調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的重要,絕不會太過。  在一天之內,我們常常會想離開我們的靈。一天下來,我們也可能多次離開了我們的靈,活在肉體裡。比方說,你的妻子若是用某種方式對你說話,你可能立刻把你的靈擺在一邊,照著肉體來和她說話。即使你對妻子的態度很好,只要你離開了靈,就是在肉體裡。我們進入靈裡,不是一次永遠的。反之,我們必須不斷的操練在靈裡,好憑著靈而行。  我年輕的時候,並不寶貝主所說的儆醒禱告。(太二六41。)但我越操練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,我就越覺得需要做醒禱告。我們必須儆醒,免得我們離開了靈。我們也必須禱告,好回到靈裡,並且留在靈裡。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住在靈裡的生活。因著我們很容易從靈裡被拉走,所以我們需要儆醒禱告。保羅對歌羅西人說,我們必須『堅定持續的禱告,在此儆醒感恩』。(西四2。)在以弗所六章十八節保羅也說,『時時在靈裡禱告,並盡力堅持,在這事上儆醒。』我再說,我們需要儆醒,看看我們是否在靈裡;並且要禱告,好蒙保守在靈裡。  我們若留在靈裡,難處必定解決,我們也必享受住在我們靈裡那包羅萬有的靈。在靈裡我們喫喝主,並且有分於福音的福。認識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乃是在靈裡的生活,這是很要緊的。保羅在他的著作裡一再的題起那靈和我們的靈,原因就在這裡。離了靈,就無法有基督徒的行事為人。當我們在我們的靈裡時,我們也同時在那靈裡,因為那靈與我們的靈乃是一。我們起初開始珍賞主耶穌的寶貴,並呼求祂的名時,那靈與我們重生的靈之間就發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,這種生機的聯結稱為調和。  在五章十六節保羅有把握說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要聖別、要勝過罪、要屬靈、要有禱告的生活,路就在於憑著靈而行。 壹 憑著靈而行  我們已經指出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不僅如此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會受那靈的引導。每當我們憑著靈而行,甚至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三)11/5

追求日期 11/5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6~P807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95L1~ P298L2  在五章二十一節保羅說,『行這樣事的人,必不得承受神的國。』承受神的國,指享受要來的國度,作得勝信徒的賞賜,與信徒的得救不同,乃是在得救之上所加的賞賜。那些行這幾節所列舉肉體之行為的信徒,必不能承受要來的國度作為賞賜。 肆 那靈的果子  肉體所作的,是沒有生命的行為;(五19;)那靈所產生的,是滿了生命的果子。(22。)那靈的果子,就是在我們裡面作生命之靈不同的表現,這裡只列九項為例。這果子還有許多項的表現,就如卑微、(弗四2,腓二3、)憐恤、(腓二1、)敬虔、(彼後一6、)公義、(羅十四17,弗五9、)聖別、(弗一4,西一22、)清潔,(太五8,)以及別的美德。以弗所四章二節,歌羅西三章十二節除了題到這裡所列的溫柔以外,也以卑微為美德。羅馬十四章十七節的公義、和平並喜樂,都是今天神國的各面;但這裡只列和平與喜樂,沒有列公義。彼後一章五至七節把敬虔和忍耐,與節制和愛一同視為屬靈生長的特徵,但這裡沒有列敬虔和忍耐。馬太五章五至九節把公義、憐憫和清潔,與溫柔、和平一同算為今天國度實際的條件;然而前三項美德,沒有列在這裡。  肉體怎樣是老亞當的表現,那靈照樣是基督的實化。實際上,基督乃是作那靈而活出來的。這裡所舉那靈的果子,乃是基督的特徵。  我們已經指明,那靈的果子是滿了生命,與肉體沒有生命的行為相對。再者,果子是單數的,是生命獨一的果子;但行為是複數的。行為有許多,果子卻只有一個。  那靈的果子包含內住之靈不同的表顯。保羅列舉了那靈果子的九方面以後,就宣告說,『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反對。』(加五23。)請注意保羅是說『這樣的事』,不是說『這些事』。如果他說『這些事』,那靈的果子就限於這些經文所列舉的九項。但保羅是說『這樣的事』,這表明在他用來作例子的九方面以外,還有許多方面。  保羅說,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反對,原因在於律法定罪邪惡的事。既然那靈之果子的各方面沒有一樣是邪惡的,這生命的果子就沒有律法反對。  我們必須區別我們天然的美德和那靈之果子的美德。愛是那靈之果子的一方面;我們在接受神聖的生命而得救之前,就能彀愛人。我們多少也知道一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(週四)11/6

追求日期 11/6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24~26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7~P808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99~ P303L4 第 二十八篇 把肉體釘十字架,好憑著靈而行 讀經:   加拉太書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。  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。二十四節說,『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』二十二節的『但』,將該節那靈的果子,與十九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;而本節的『但』,是將肉體的釘十字架,與十九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。  保羅在二十四節說到『那屬基督耶穌的人』,這是指那些信入基督且浸入基督的人。因此他們屬於基督,是屬基督的人。我們這些得救的人,如今是屬基督的。 十字架的經歷  照保羅這裡的話看,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在羅馬六章六節的舊人釘十字架,與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的『我』釘十字架,都不是由我們成就的。然而這裡說,我們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舊人和『我』是我們這人,肉體是我們這人在實際生活中的表現。我們的舊人和『我』被釘十字架,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;把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十字架,是我們對這事實實行的經歷。這實行的經歷,需要我們藉著那靈,執行基督所成就的釘死纔得以完成。這就是靠著那靈,治死我們情慾的身體連同這情慾身體之邪惡肢體的行為。(羅八13下,西三5。)  關於十字架的經歷,有三方面:(一)基督所成就的事實;(羅六6,如二20;)(二)我們對已成就之事實的應用;(加五24;)(三)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,經歷所應用的。(太十六24,路九23。)  我們要注意,當保羅說到把肉體釘十字架時,用的是完成式。保羅並不是說我們正在把肉體釘十字架,也不是說我們將要把肉體釘十字架;保羅乃是說,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他這樣說,彷彿這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實。釘十字架有兩面的意義。第一面是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,祂也把我們的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。第二面是我們已經把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基於基督已經把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的事實,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因此,第二件事實─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,乃是第一件事實─基督把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─的應用。我們需要在經歷中將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我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(週五)11/7

追求日期 11/7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24~26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7~P808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303L5~ P307L3  貪圖虛榮、彼此惹氣和互相嫉妒,全屬肉體。我們可以問問自己有否貪圖虛榮、惹氣或嫉妒,以核對我們是不是憑著靈而行。這是試驗我們日常生活行動非常實際的路。保羅說到這個試驗,表明他是何等實際、何等有經歷。保羅和我們有同樣的毛病,他從自己的經歷裡,知道今天在我們屬靈的生活裡,甚麼毛病會叫我們受苦。  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不明白為甚麼要把二十六節包括在這裡。後來我纔明白,若沒有這節聖經,談論憑著靈而行就純粹是理論而已。但是,當我們藉著虛榮、惹氣、嫉妒這幾件事來試驗我們的生活時,憑著靈而行就極其實際了。我們在與別人的關係上,很容易出現貪圖虛榮、惹氣、嫉妒的光景。  保羅在羅馬八章十四節說,『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』在加拉太三章二十六節說,『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』保羅在這兩節聖經中的思想有點不同。不錯,我們藉著相信已經成了神的兒子;但我們現在還需要一種生活行動,來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。在這種生活行動裡,我們乃是受那靈的引導。 神的定旨  我們許多人受了宗教背景的影響,持守一種觀念,認為神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為我們受死,目的就是要我們相信祂,使罪得赦,有資格上天堂,在那裡享受永遠的福分。但照著聖經來看,神的目標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。聖經確實教導說,我們是罪人,神愛我們,基督來拯救我們。但聖經也非常清楚的說到,神在已過的永遠裡,在宇宙存在以先,就照著祂的喜悅定了一個計畫、定旨。這定旨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。簡單的說,神的定旨就是兒子的名分。在已過的永遠裡,神的心意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,作祂的彰顯。在聖經裡,『兒子的名分』正確的意思是彰顯,因為兒子乃是將父親彰顯出來。約翰一章十八節指明這點:『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,將祂表明出來。』神的定旨就是要得著眾子作祂團體的彰顯。因此,以弗所一章五節說,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。  許多羅馬書的註釋都強調因信稱義。也有人說到因信成聖。但是按羅馬書看,神的目標不僅僅是要得著許多因信稱義並成聖的人。羅馬書啟示,神的目標是要將罪人變化成為神的兒子。羅馬八章十四節並沒有說,凡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(週六)11/8

追求日期 11/8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24~26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7~P808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307L4~ P310L13  當我們再來看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時,我們需要領悟,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的重生,如今在地位上是神的兒子。但是在日常的行事為人裡,實際上我們也許還不是兒子。我們沒有憑著靈而行,卻憑著肉體而行。每當我們憑著肉體而行,我們實際上是亞當的兒子。惟有我們憑著靈而行的時候,我們纔真實、實際的是神的兒子。因此,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究竟是神的兒子還是亞當的兒子,完全在於我們的生活行動。就生命、權利、地位來說,我們毫無疑問的是神的兒子,因為我們已經藉著那靈重生了。但我們在實際的日常行事為人裡,可能完全不像神的兒子。這就是說,在我們的行事為人裡,我們可能是神的兒子,也可能是亞當的兒子。我再說,我們若憑著肉體而行,就是亞當的兒子;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是神的兒子。這裡的關鍵乃是肉體。我們需要對付肉體。 取用基督的釘十字架來經歷那靈  基督的十字架給我們一個地位、一個基礎來對付肉體。我們的全人─整個墮落的三部分人,都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現在我們不只客觀的有這個基礎,我們還主觀的有神聖的生命和那靈,使我們能彀將基督的十字架執行在我們的肉體上。我們若要憑著靈而行,就必須將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。所以保羅說,凡屬基督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了。我們若藉著內住的靈,將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,我們的肉體就會釘在十字架上。這就是將肉體釘十字架。現今肉體既已在十字架上,留下來的就只有那靈。我們一定要明白,我們裡面有神聖的生命和包羅萬有的靈。如今我們需要憑著神聖的生命來運用靈,將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肉體。我們這樣作,就是藉著把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而應用基督所成就的工作。不論我們的肉體是邪惡的或看起來是良善的,這樣的應用總該用在我們肉體的每一方面。愛人的肉體與恨人的肉體,都需要釘十字架。  在神眼中,凡相信基督的人,都已經把他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。但是在我們實際的經歷裡,當我們將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肉體,藉此執行基督的釘十字架時,我們立刻被高舉到諸天之上,經歷那靈作我們的一切。那靈甚至可以成為我們心思、情感、意志的靈。我們這樣經歷那靈,就是憑著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
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6~P807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88~ P298 第 二十七篇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讀經:   加拉太書五章十六至二十三節。  保羅在五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要憑著靈而行。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完全是憑著靈,不是憑著肉體。按五章的上下文看,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  五章十六節的『行』,原文意踏遍各處,自由行走;因此指日常生活中的舉止行動,含示一般習慣的日常行動,包括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。(參羅六4,八4,腓三17~18。)保羅在這一節吩咐我們要憑著靈來過日常的生活─生活、行事、為人。  保羅寫十六節時沒有用『聖靈』這辭;事實上,他甚至在『靈』字之前也沒有用定冠詞。我們已經指出,五章的靈是指內住在我們靈裡並與我們的靈調和的那靈。所以,這裡的靈乃是調和的靈;不過,所著重的是內住的靈。新約說到內住的靈,是含示我們的靈由那靈所內住,二靈成為一靈。正如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『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因此五章十六節裡的靈,是指聖靈與人的靈調和。每一個得救的人裡面,都有這樣的靈。得重生乃是得著調和的靈,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相調和。  在三章二節保羅問加拉太人一個問題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保羅要使受打岔的加拉太信徒牢記一件事實,就是他們已經接受了那靈,而那靈現今與他們的靈調和。在三章三節他繼續問他們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他們靠那靈開始基督徒的生活,然而他們卻從那靈岔開,被引到律法、割禮、和猶太教的規條。保羅在三至四章論過好些要緊的事,現在到了五章十六節,就吩咐他們要憑著靈而行。加拉太的信徒無須憑著律法、割禮、或規條而行,他們只要憑著靈而行就彀了。他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  保羅在五章指明,我們只有一個選擇:不是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肉體而行。我們已經看見,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,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。因此,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。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,我們這些接受了神分賜的人,就能不憑著肉體,只憑著靈而行。這意思是說,我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八篇全篇
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24~26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 807~P808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99~ P310 第 二十八篇 把肉體釘十字架,好憑著靈而行 讀經:   加拉太書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。  在本篇信息中,我們要來看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。二十四節說,『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』二十二節的『但』,將該節那靈的果子,與十九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;而本節的『但』,是將肉體的釘十字架,與十九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。  保羅在二十四節說到『那屬基督耶穌的人』,這是指那些信入基督且浸入基督的人。因此他們屬於基督,是屬基督的人。我們這些得救的人,如今是屬基督的。 十字架的經歷  照保羅這裡的話看,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在羅馬六章六節的舊人釘十字架,與加拉太二章二十節的『我』釘十字架,都不是由我們成就的。然而這裡說,我們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舊人和『我』是我們這人,肉體是我們這人在實際生活中的表現。我們的舊人和『我』被釘十字架,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;把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十字架,是我們對這事實實行的經歷。這實行的經歷,需要我們藉著那靈,執行基督所成就的釘死纔得以完成。這就是靠著那靈,治死我們情慾的身體連同這情慾身體之邪惡肢體的行為。(羅八13下,西三5。)  關於十字架的經歷,有三方面:(一)基督所成就的事實;(羅六6,如二20;)(二)我們對已成就之事實的應用;(加五24;)(三)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,經歷所應用的。(太十六24,路九23。)  我們要注意,當保羅說到把肉體釘十字架時,用的是完成式。保羅並不是說我們正在把肉體釘十字架,也不是說我們將要把肉體釘十字架;保羅乃是說,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他這樣說,彷彿這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實。釘十字架有兩面的意義。第一面是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,祂也把我們的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。第二面是我們已經把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基於基督已經把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的事實,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。因此,第二件事實─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,乃是第一件事實─基督把舊人和『我』釘了十字架─的應用。我們需要在經歷中將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。保羅用完成式來描述這事,指明這應當是信徒正常的經歷。所有的信徒...

加拉太書 五16∼23及註

參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~六17 四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~26 5:16 我說,你們當憑著 1 靈而 2 行,就絕不會滿足 1 肉體的情慾了。 【註1】 按本章上下文,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見三3註2。  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,(創六3,)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。(約七39。)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,我們已經接受神分賜的人,就能不憑著肉體,不憑著我們墮落的人而行,乃憑著那靈,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。保羅寫本書,不僅在消極一面拯救被岔開的加拉太信徒脫離律法,更在積極一面使他們認識,在信徒的靈裡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叫他們可以在這靈裡生活行動。 【註2】 原文意踏遍各處,自由行走;因此指日常生活中的舉止行動,含示一般習慣的日常行動。(參羅六4,八4,腓三17~18。) 5:17 因為 1 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 2 靈,那靈也抵抗肉體,二者 3 彼此敵對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。 【註1】 關於肉體和那靈,見三3註2與本章19註1,22註1。 【註2】 見16註1。 【註3】 見羅七23註2。 5:18 但你們若被那 1 靈引導,就不在 1 律法以下。 【註1】 律法與我們的肉體有關,(羅七5,)並且我們的肉體抵抗那靈。(17。)因此,那靈和律法相對。我們憑著在我們重生之靈裡的那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;(16;)我們被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生命的靈(不是字句的律法)是引導我們的原則,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規律我們基督徒的行事為人。 5:19  1 肉體的行為,都是明顯的,就是 2 淫亂、污穢、邪蕩、 【註1】 肉體是老亞當的表現。老亞當墮落的生命,實際表現在肉體上。19~21節所列肉體的行為,都是這種肉體表現不同的方面。淫亂、污穢、邪蕩、醉酒和荒宴,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。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私圖好爭、分立、宗派和嫉妒,與墮落的魂有關,這魂與敗壞的身體非常接近。拜偶像和邪術,與死了的靈有關。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,靈、魂、體,都與我們敗壞、邪惡的肉體有牽連。 【註2】 淫亂、污穢和邪蕩為一組,與邪情惡慾有關。 5:20  1 拜偶像、邪術、 2 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 3 私圖好...

加拉太書 五24~26及註

參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~六17 四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~26 5:24  1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 2 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 3 釘了十字架。 【註1】 22節的“但,”將該節那靈的果子,與19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;而本節的“但,”是將肉體的釘十字架,與19節肉體的行為作對比。 【註2】 在羅六6的舊人釘十字架,與本書二20的“我”釘十字架,都不是由我們成就的。然而這裡說,我們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舊人和“我” 是我們這人,肉體是我們這人在實際生活中的表現。我們的舊人和“我”被釘十字架,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;把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十字架,是我們對這事實實行的經歷。這實行的經歷,需要我們藉著那靈,執行基督所成就的釘死纔得以完成。這就是靠著那靈,治死我們情慾的身體連同這情慾身體之邪惡肢體的行為。(羅八13下,西三5。)  關於十字架的經歷,有三方面:(一)基督所成就的事實;(羅六6,加二20;)(二)我們對已成就之事實的應用;(24;)(三)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,經歷所應用的。(太十六24,路九23。) 【註3】 本書向我們揭示,被誤用的律法與基督相對,(二16,)以及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。(17。)十字架已經廢去那傾向守律法的“我,”(二20,)並那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的肉體,使基督可以頂替律法,那靈可以頂替肉體。神不要我們憑著肉體守律法,乃要我們憑著那靈活基督。 5:25 我們若 1 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 2 行。 【註1】 憑著靈活著,就是使我們的生活倚靠那靈並受那靈規律,而不受律法規律。這等於16節的憑著靈而行,但與本節的憑著靈而行不同。(見註2。) 【註2】 直譯,按規則而行。原文意遵守原理,照原理而行,如列隊行走,在軍隊行列中前進,步伐一致;引伸為整齊有規律的行動。(參六16,徒二一24,羅四12與註,腓三16與註4。)  本章16節和本節的行,都是憑著那靈,受那靈的規律,但前者指一般、日常的行動,後者指以神惟一的目標為生活的方向和目的,並以那靈為我們的基本原則、基礎準則,藉著活在新造裡,(六16與註1,)竭力追求基督以取得祂,(腓三12與註,)並實行召會的生活,(羅十二1~5,弗四1~16,)使這種行動得著培養,而成全神在基督裡對召會的意願。 5:26  1 不要貪圖虛榮,彼此惹氣,互相嫉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