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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(週一)9/15

追求日期 9/15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1~5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1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37~ P140L1 第 十三篇 基督與那靈 讀經:   加拉太書三章一至五節,十三至十四節,四章六節,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,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,羅馬書八章二節,九至十節。  加拉太三章非常重要,但是也非常難領會。本章是新約中最難懂的幾章之一,因此要用三言兩語來解釋這一章所啟示的,並不容易。我們讀這重要的一章時,不該視為理所當然,以為我們懂得保羅所用的一切辭。例如,在這一章中,保羅說到聽信仰;(2;)我們不該認為我們已經領會這個辭。  在三章一節至四章三十一節,我們看見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。在這個對比中,我們看到兩組相對的事物:一組是那靈與肉體,另一組是信仰與律法。律法與肉體並行,信仰卻是隨著那靈。因此,那靈是靠信基督,行律法是靠肉體。  加拉太書的頭兩章多少可視為這卷書的外圍,而第三章卻是這卷書的中心、核仁。在加拉太書的這個中心部分,陳明了那靈與肉體的對比,以及信仰與律法的對比。因此,我們說三章與四章的主題是,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,這是正確的。對這二章有這樣的領會,是大有價值的。我們若沒有看見這個對比,就無法明白這幾章所啟示的。  三章一至十四節給我們看見,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。這裡有那靈、福、應許、信仰和基督。那靈就是福,福是出於應許,應許是因著信,而信乃是在基督裡。說那靈是福,而福是出於應許,是甚麼意思?說應許是因著信,又是甚麼意思?要明白這樣的事並不容易。但這些正是我們讀這幾章時所要注意的。  在三章一至五節保羅三次說到那靈。在二節他問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在三節他接著問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然後在五節,保羅問加拉太信徒受了那靈的供應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。因此那靈乃是三章一至五節一件重要的事。  另外一件重要的事乃是聽信仰。保羅題到聽信仰,一次是關於接受那靈,(2,)一次是關於神供應那靈。(5。)接受那靈與供應那靈都和聽信仰有關。按道理說,這裡的聽信仰比那靈更為重要,因為保羅的點乃是說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的對比。雖然聽信仰是這樣重要,許多讀加拉太書的人卻忽略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(週二)9/16

追求日期 9/16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1~5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1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40L2~ P143L5  基督與那靈的關係,原則上和子基督與父的關係是一樣的。生命之靈在基督裡這個事實,指明神格三者之間存在著一種內在的關係。子是子,父是父;然而,父在子裡面,子在父裡面。同樣,子是子,那靈是那靈,但那靈在子裡面。這指明三一神的三者是不能分開的。  羅馬八章九至十節進一步指明這個真理。在這二節經文裡,保羅說,『但神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,你們就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了;然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但基督若在你們裡面,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,靈卻因義是生命。』在這二節裡,我們讀到神的靈、基督的靈和基督。這些名稱都是指同一個實際,就是包羅萬有的靈。神的靈乃是神,基督的靈乃是神的靈,而基督自己乃是基督的靈。基督就是基督的靈,基督的靈就是神的靈,而神的靈就是神自己。這些名稱都是指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這一位乃是神的靈、基督的靈、生命的靈、基督和神。  在羅馬八章二節和九節,那靈有三個名稱:那靈是生命的靈、神的靈和基督的靈。因此,那靈是屬於生命的,屬於神的,屬於基督的。這些名稱必然不是指三位靈。說生命的靈與神的靈是分開的,或說神的靈與基督的靈是有別的,這種說法絕對錯誤。相反的,這一位靈就是生命的靈、神的靈、基督的靈。生命、神、和基督不是三個分開的實體或實質;反之,生命就是神,神就是基督,基督就是生命。因此,生命的靈就是神的靈,神的靈就是基督的靈,這三者乃是一個實體,就是那包羅萬有的靈。 壹 基督與那靈是一 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說,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。林後三章十七節告訴我們,如今主就是那靈。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的末後亞當,和林後三章十七節的主,都是指基督。這清楚的指明,如今基督與那靈乃是一。 貳 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 保羅在加拉太三章一節宣告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加拉太信徒的眼前。釘在十字架上的主乃是基督,不是那靈。我們不能說那靈為我們釘十字架,乃是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。 參 基督成了那靈進到信徒裡面  加拉太人藉著聽福音,相信了釘十字架的基督,但他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。(三2,四6。)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,但進到信徒裡面的是那靈。在釘十字架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(週三)9/17

  追求日期 9/17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1~5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1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43L6~ P145L14 伍 在神經綸啟示中的基督與在我們生命經歷中的那靈  在加拉太書頭兩章神經綸的啟示中,所強調的乃是基督。但在後四章陳明我們的生命經歷時,所強調的乃是那靈。你有沒有注意,加拉太一、二章中並沒有題到那靈,卻一節又一節的說到基督?從三章二節開始,那靈纔啟示出來。三章的那靈正是二章的那位基督。不要以為那靈與基督是分開的。在論到神經綸啟示的章節裡,我們讀到基督,但在揭示我們生命經歷的章節裡,我們讀到那靈。一面,加拉太書給我們神經綸的啟示;另一面,這卷書也提供我們對生命經歷的啟示。前者是客觀的,後者是主觀的。在神經綸的客觀啟示中,所強調的乃是基督,但在生命的主觀經歷裡,所強調的卻是那靈。 陸 信徒接受那靈作福音包羅一切、終極的福  我們信徒已經接受了那靈,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作為福音包羅一切、終極的福。按照許多基督徒的領會,他們相信主耶穌時所接受的那位只是神的兒子基督。少有人看見,他們所接受的那位並不是客觀的基督,而是主觀的那靈。因著許多人不清楚這一點,他們就談論所謂的『第二個福』,或者說,在重生之外還需要領受那靈。有些基督徒一聽說別人信了基督,就會接著問他受了聖靈沒有。但是真正的基督徒是相信基督並接受那靈的人。作一個真基督徒就是相信基督,相信基督就是接受那靈。但那些認為基督和那靈是分開並且彼此有別的人,也許認為人信了基督,卻可能沒有接受那靈。這是一個嚴重的誤解!我們在本篇信息中已經一再指出,我們相信基督的同時,也接受了那靈。  有些基督徒被人問起有沒有接受那靈時,他們常常不清楚或是不知道該怎樣回答。他們需要看見,我們相信主耶穌時,生機的聯結就發生了。在我們悔改相信的那一刻,我們與主耶穌之間就有了一種奇妙的生機聯結。他們因著不知道這一個生機聯結的事實,就沒有享受那靈作福音終極的福。他們沒有享受這福,卻受了打岔,轉向規條、道理,或將聖經當作死的字句來研究。有的人追求所謂的第二個福或聖靈澆灌與說方言。但在構成新約神聖啟示之心臟的四卷書─加拉太、以弗所、腓立比、歌羅西書─中,沒有一處說到說方言或聖靈澆灌。相反的,保羅極其強調那靈的印記、那靈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(週四)9/18

追求日期 9/18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2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0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46~ P149L5 第 十四篇 聽信仰與行律法相對 讀經:   加拉太書三章二節,五節,三節,二十節,九節,十四節,二十二至二十五節,羅馬書七章十至十一節,二十四節,八章二節,六節,十至十一節,三十節。  加拉太三章二節說,『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我們接受那靈當然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  保羅在三章五節接著問加拉太信徒:『這樣,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神不斷供應我們那靈,這也是藉著聽信仰,絕不是藉著行律法。 供應與接受  神新約的經綸乃是一件供應那靈與接受那靈的事。在神一面,祂豐富的供應那靈;在我們一面,我們接受那靈。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不是一次永遠的,而是持續不斷的。根據三章二節,我們已經接受了那靈;但根據三章五節,神是不斷的供應那靈給我們。神天天供應那靈,我們天天接受那靈的供應。因此,我們由經歷得知,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乃是一直在進行的。 信仰與律法的對比  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都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在神舊約的經綸裡,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;(加三23;)在神新約的經綸裡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)倚靠肉體的努力;肉體是『我』的顯出。信仰與那靈有關,信靠那靈的運行;那靈是基督的實化。在舊約裡,『我』和肉體在守律法上,擔任重要的角色;在新約裡,基督和那靈接管了『我』和肉體的地位,信仰頂替了律法,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。憑著肉體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觀念的黑暗裡,結果是死和苦惱。(羅七10~11,24。)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是神啟示的路,在神啟示的光中,結果是生命和榮耀。(羅八2,6,10~11,30。)因此,我們必須寶貴聽信仰,不寶貴行律法。我們是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而活基督。  在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,我們看見律法與信仰的對比。根據三章二十三節所說,『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』這節清楚的指明到一個時候,信仰要來到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(週五)9/19

追求日期 9/19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2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0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49L6~ P152L2  假如我向一班從來沒有聽過神、基督、那靈、十字架、救贖、救恩、或永遠生命的原始人傳福音,我會告訴他們,真神乃是一位親愛又可愛的神。接著我會再告訴他們,神如何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的故事。我還會告訴他們,基督是何等奇妙。我願意他們知道,祂在十字架上受死,以及祂如何流了自己的血,使我們得著赦免。我要告訴他們,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,祂裡面的神聖生命就釋放出來。我更要告訴他們,現今基督這永活的一位,乃是賜生命的靈,等候我們接受祂。聽到這樣福音信息的人,自然就有了聽信仰。我傳講的話乃是恩典的話,但是他們聽到這樣的話,在他們的經歷裡,這話就成了他們藉以相信的信。  當人在傳福音時,有人聽見了神的恩典,他們裡頭就升起了一個東西,叫他們珍賞所聽見的。所陳明給他們的恩典,在他們裡面成為他們藉以相信的信。自然而然的,他們就開始珍賞神、基督與那靈。他們珍賞基督所成功救贖的工作。這種珍賞就是信。當他們開始珍賞他們所聽見的福音時,信就來到了。 客觀一面與主觀一面的信  信有兩方面:客觀的一面與主觀的一面。在客觀一面,信是我們所相信的事物;在主觀一面,信是我們相信的行為。因此信是指相信的行為以及我們所相信的事物。說到相信的行為,信是主觀的;但說到我們所相信的事物,信是客觀的。當我們聽到那些我們將要相信的事物時,我們裡面就產生了信。我們越聽到這些美好的事物,我們就越珍賞。這種珍賞自然而然就使我們相信我們所聽見的那些事物。所以信既是客觀的,又是主觀的。  一章二十三節告訴我們,那從前逼迫信基督之人的保羅,現在傳揚『他原先所損毀的信仰』。這裡所說的信仰,以及三章二節、五節、七節、九節、二十三節、二十五節,和六章十節中的信仰,含示我們相信基督,是以祂的身位和祂救贖的工作,作為我們信仰的對象。這個頂替了舊約中神藉以對待人的律法,成了新約中神對待人的原則。這信仰乃是基督裡之信徒的特徵,使他們與守律法的人不同。這是本書主要的著重點。  主觀一面的信至少含示了八項。第一,信與聽有關。沒有聽見話,就不可能有信。信是由聽來的。我們所聽見的話,包括神、基督、那靈、十字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(週六)9/20

追求日期 9/20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2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0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52L3~ P154L14  第四,信也含示接受。我們珍賞主耶穌並且呼喊祂,自然而然就接受祂。  隨著接受,我們還有了第五方面─領受。你可能接受某樣東西,卻沒有領受。信包括接受與領受。凡聽見福音並珍賞主耶穌的人,自然而然就接受了祂,也領受了祂。  第六,信包括與主耶穌聯合。我們接受並領受了主耶穌,就與祂聯合。  然後第七與第八項,就是我們有分於祂並享受祂。信就是有分於並享受這信所接受並所領受的事物。  我們傳福音的時候,人聽見神的恩典,就珍賞這恩典,並且呼求主。然後他們接受、領受、聯於、有分於並享受這恩典;這恩典就是三一神經過過程,來作我們的一切。這就是信。 在召會聚會中的聽信仰  在舊約裡沒有信,信是隨著耶穌基督來的。基督來的時候,恩典來了,信也來了。信來頂替律法。因此,我們這些信基督的人,乃是聽信仰的人,不是行律法的人。在召會的聚會中,我們聚集在一起是為了聽信仰。不參加聚會的人就給自己斷絕了聽信仰的機會。我們若是斷絕了聽信仰,也就從供應中斷絕了。  不要認為你不過是一次又一次聽同樣的話,就不來聚會。雖然我們幾乎每天都喫同樣的東西,但我們每天早上還是需要喫早餐。我們若因著老是喫一樣的東西而不肯喫,就無法接受所需食物的供應。同樣的,我們需要參加召會的聚會,好接受神的供應。我們都能見證,我們有沒有參加聚會來聽信仰,是有很大的不同。我們一遍又一遍的聽基督與召會、基督的死與復活,以及基督如何經過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。但我們每次聽到這些事,就接受那靈的供應。因此,正當的基督徒聚會,乃是聽的聚會,是為著聽信仰的聚會。  在召會聚會中說話的人,也應當是聽話的人,因為他們也聽到自己所說的話。我們這些在召會中說話的人都能見證,我們說得越多,聽得也越多。一個正確的說話者先是對自己說,然後對別人說。你如果不先對自己說,你所說的就不真。我們若是真正的說話者,就應當是頭一個享受自己說話的人。  我們參加一次又一次的聚會,是為著聽信仰。這信仰乃是對神恩典的珍賞、接受和領受。我們藉著信與神的恩典聯合,有分於神的恩典,並享受神的恩典。我們已經一再指出,這恩典乃是三一神經過了過程,成為我們的享受和一切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全篇
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1~5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1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37~ P145 第 十三篇 基督與那靈 讀經:   加拉太書三章一至五節,十三至十四節,四章六節,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,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,羅馬書八章二節,九至十節。  加拉太三章非常重要,但是也非常難領會。本章是新約中最難懂的幾章之一,因此要用三言兩語來解釋這一章所啟示的,並不容易。我們讀這重要的一章時,不該視為理所當然,以為我們懂得保羅所用的一切辭。例如,在這一章中,保羅說到聽信仰;(2;)我們不該認為我們已經領會這個辭。  在三章一節至四章三十一節,我們看見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。在這個對比中,我們看到兩組相對的事物:一組是那靈與肉體,另一組是信仰與律法。律法與肉體並行,信仰卻是隨著那靈。因此,那靈是靠信基督,行律法是靠肉體。  加拉太書的頭兩章多少可視為這卷書的外圍,而第三章卻是這卷書的中心、核仁。在加拉太書的這個中心部分,陳明了那靈與肉體的對比,以及信仰與律法的對比。因此,我們說三章與四章的主題是,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,這是正確的。對這二章有這樣的領會,是大有價值的。我們若沒有看見這個對比,就無法明白這幾章所啟示的。  三章一至十四節給我們看見,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。這裡有那靈、福、應許、信仰和基督。那靈就是福,福是出於應許,應許是因著信,而信乃是在基督裡。說那靈是福,而福是出於應許,是甚麼意思?說應許是因著信,又是甚麼意思?要明白這樣的事並不容易。但這些正是我們讀這幾章時所要注意的。  在三章一至五節保羅三次說到那靈。在二節他問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在三節他接著問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然後在五節,保羅問加拉太信徒受了那靈的供應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。因此那靈乃是三章一至五節一件重要的事。  另外一件重要的事乃是聽信仰。保羅題到聽信仰,一次是關於接受那靈,(2,)一次是關於神供應那靈。(5。)接受那靈與供應那靈都和聽信仰有關。按道理說,這裡的聽信仰比那靈更為重要,因為保羅的點乃是說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的對比。雖然聽信仰是這樣重要,許多讀加拉太書的人卻忽略了,他們不是漠視這件事,就是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。很少有人尋求想要知道聽信...

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四篇全篇
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2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0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46~ P154 第 十四篇 聽信仰與行律法相對 讀經:   加拉太書三章二節,五節,三節,二十節,九節,十四節,二十二至二十五節,羅馬書七章十至十一節,二十四節,八章二節,六節,十至十一節,三十節。  加拉太三章二節說,『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我們接受那靈當然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  保羅在三章五節接著問加拉太信徒:『這樣,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神不斷供應我們那靈,這也是藉著聽信仰,絕不是藉著行律法。 供應與接受  神新約的經綸乃是一件供應那靈與接受那靈的事。在神一面,祂豐富的供應那靈;在我們一面,我們接受那靈。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不是一次永遠的,而是持續不斷的。根據三章二節,我們已經接受了那靈;但根據三章五節,神是不斷的供應那靈給我們。神天天供應那靈,我們天天接受那靈的供應。因此,我們由經歷得知,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乃是一直在進行的。 信仰與律法的對比  那靈的供應與那靈的接受都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在神舊約的經綸裡,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;(加三23;)在神新約的經綸裡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)倚靠肉體的努力;肉體是『我』的顯出。信仰與那靈有關,信靠那靈的運行;那靈是基督的實化。在舊約裡,『我』和肉體在守律法上,擔任重要的角色;在新約裡,基督和那靈接管了『我』和肉體的地位,信仰頂替了律法,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。憑著肉體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觀念的黑暗裡,結果是死和苦惱。(羅七10~11,24。)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是神啟示的路,在神啟示的光中,結果是生命和榮耀。(羅八2,6,10~11,30。)因此,我們必須寶貴聽信仰,不寶貴行律法。我們是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而活基督。  在三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,我們看見律法與信仰的對比。根據三章二十三節所說,『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』這節清楚的指明到一個時候,信仰要來到,並要顯示出來。根據二十四與二十五節,現今信仰既然來到,我們就不再在律法...

加拉太書 三1~5及註

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~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~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~14 第 三 章 3: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 1 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竟迷惑了你們? 【註1】 十字架是神在祂經綸中作為的中心。在本書裡,保羅將岔到律法去的信徒帶回到十字架,鼓勵他們觀看釘十字架的基督,使他們永遠不再岔到律法去。本書在一4,二19~21,三13,五24和六14,給我們看見基督釘十字架的透徹景象。  基督的釘十字架,指明律法一切的要求,都因祂的死得了成就;並指明基督藉著祂的死,已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,使這生命能在祂的復活裡,分賜到我們裡面,將我們從律法的轄制下釋放出來。在福音的話語中,這事已經完全活畫在加拉太人眼前,他們怎能忽略這事而受迷惑,退回到律法去?真是無知! 3: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 1 接受了那 2 靈,是本於 3 行律法,還是本於 3 聽信仰? 【註1】 信徒一信入基督,就接受了那靈。我們若認為基督與那靈是分開的,乃是嚴重的誤解。在重生時,我們信入了基督,也接受了那靈,受了祂的印記。(弗一13。)在那一刻,一種生機的聯結發生了,我們就被接枝到三一神裡,(羅十一17,)得著那靈作憑質,(弗一14,)作福音終極的福。(14。)而後,接受那靈乃是一生之久、繼續不斷的事。神將那靈繼續不斷的供應我們。(5。) 【註2】 加拉太人藉著聽福音,相信了釘十字架的基督,但他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。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,但進到信徒裡面的是那靈。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,祂是基督;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,祂是那靈,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、終極的福。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,乃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,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,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。  在本書頭二章,有基督在神聖的啟示中,作為神經綸的中心;在後四章,有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,使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,(三,)從神而生,(四,)憑這重生的生命行事為人,(五,)並以神聖的定旨為我們的目標。(六。)因此,我們得以不斷享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(5上。) 【註3】 在神舊約的經綸裡,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;(23;)在神新約的經綸裡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...

加拉太書 三2及註

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~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~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~14 3: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 1 接受了那 2 靈,是本於 3 行律法,還是本於 3 聽信仰? 【註1】 信徒一信入基督,就接受了那靈。我們若認為基督與那靈是分開的,乃是嚴重的誤解。在重生時,我們信入了基督,也接受了那靈,受了祂的印記。(弗一13。)在那一刻,一種生機的聯結發生了,我們就被接枝到三一神裡,(羅十一17,)得著那靈作憑質,(弗一14,)作福音終極的福。(14。)而後,接受那靈乃是一生之久、繼續不斷的事。神將那靈繼續不斷的供應我們。(5。) 【註2】 加拉太人藉著聽福音,相信了釘十字架的基督,但他們所接受的乃是那靈。釘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,但進到信徒裡面的是那靈。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,祂是基督;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,祂是那靈,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、終極的福。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,乃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,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,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。  在本書頭二章,有基督在神聖的啟示中,作為神經綸的中心;在後四章,有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,使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,(三,)從神而生,(四,)憑這重生的生命行事為人,(五,)並以神聖的定旨為我們的目標。(六。)因此,我們得以不斷享受基督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。(5上。) 【註3】 在神舊約的經綸裡,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;(23;)在神新約的經綸裡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)倚靠肉體的努力;肉體是“我”的顯出。信仰與那靈有關,信靠那靈的運行;那靈是基督的實化。在舊約裡,“我”和肉體在守律法上,擔任重要的角色;在新約裡,基督和那靈接管了“我”和肉體的地位,信仰頂替了律法,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。憑著肉體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觀念的黑暗裡,結局是死和苦惱。(羅七10~11,24。)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是神啟示的路,在神啟示的光中,結果是生命和榮耀。(羅八2,6,10~11,30。)因此,我們必須寶貴聽信仰,不寶貴行律法。我們是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使我們能有分於神所應許的福而活基督。本章7、8、9、11、12、23、24、25節所說的信,都是指這信仰。(見一23註3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