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(週一)9/15
追求日期 9/15/2025 👆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三篇全篇 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三1~5及註 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 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 P788~P791 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37~ P140L1 第 十三篇 基督與那靈 讀經: 加拉太書三章一至五節,十三至十四節,四章六節,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,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,羅馬書八章二節,九至十節。 加拉太三章非常重要,但是也非常難領會。本章是新約中最難懂的幾章之一,因此要用三言兩語來解釋這一章所啟示的,並不容易。我們讀這重要的一章時,不該視為理所當然,以為我們懂得保羅所用的一切辭。例如,在這一章中,保羅說到聽信仰;(2;)我們不該認為我們已經領會這個辭。 在三章一節至四章三十一節,我們看見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。在這個對比中,我們看到兩組相對的事物:一組是那靈與肉體,另一組是信仰與律法。律法與肉體並行,信仰卻是隨著那靈。因此,那靈是靠信基督,行律法是靠肉體。 加拉太書的頭兩章多少可視為這卷書的外圍,而第三章卻是這卷書的中心、核仁。在加拉太書的這個中心部分,陳明了那靈與肉體的對比,以及信仰與律法的對比。因此,我們說三章與四章的主題是,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,這是正確的。對這二章有這樣的領會,是大有價值的。我們若沒有看見這個對比,就無法明白這幾章所啟示的。 三章一至十四節給我們看見,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。這裡有那靈、福、應許、信仰和基督。那靈就是福,福是出於應許,應許是因著信,而信乃是在基督裡。說那靈是福,而福是出於應許,是甚麼意思?說應許是因著信,又是甚麼意思?要明白這樣的事並不容易。但這些正是我們讀這幾章時所要注意的。 在三章一至五節保羅三次說到那靈。在二節他問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在三節他接著問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然後在五節,保羅問加拉太信徒受了那靈的供應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。因此那靈乃是三章一至五節一件重要的事。 另外一件重要的事乃是聽信仰。保羅題到聽信仰,一次是關於接受那靈,(2,)一次是關於神供應那靈。(5。)接受那靈與供應那靈都和聽信仰有關。按道理說,這裡的聽信仰比那靈更為重要,因為保羅的點乃是說出行律法與聽信仰的對比。雖然聽信仰是這樣重要,許多讀加拉太書的人卻忽略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