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二19及註
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~四31
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~21
2:19 我1藉著律法,已經2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3向神活著。
【註1】 律法對我這罪人的要求是死,基督按這要求為我死,也帶著我一同死。因此,我藉著律法已經在基督裡死了,也與基督一同死了。
【註2】 意即在律法下的義務,就是與律法的關係,已經了結。
【註3】 意即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。在基督的死裡,我們脫離了與律法的關係;在基督的復活裡,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。
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~四31
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~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