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(週二)9/9

追求日期 9/9/2025
👆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十一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二21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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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788
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120L4~P123L3


 我們已經指出,在二章二十節中,保羅說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並且基督在他裡面活著。然後在二十一節他繼續說,他不廢棄神的恩。這指明神的恩乃是神的兒子活在我們裡面。這當然比律法還大。神的兒子成為肉體,不僅僅是活在地上、釘十字架、復活、升上諸天,祂也來活在我們裡面。這就是恩典。


 回到律法中就是拒絕這恩典,也是拒絕了那現今活在我們裡面的神的兒子。這就是廢棄神的恩。然而我們若留在基督裡,享受祂作我們的一切,我們就不會廢棄神的恩了。


 所有保羅書信的開頭與結尾都說到恩典,連啟示錄也是這樣。在啟示錄一章四至五節,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說,『願恩典…歸與你們。』在二十二章二十一節他總結說,『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。』保羅在加拉太書的結束時說,『弟兄們,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。』(六18。)恩典若只是物質的祝福,那麼恩典怎能在我們的靈裡?恩典不是外在的、物質的,恩典乃是神聖的、屬靈的。事實上,我們曾著重的指出,恩典乃是神的自己主觀的成了一切給我們享受。我盼望眾聖徒都清楚把握這恩典的定義。


恩典為我們作了甚麼


 現在讓我們來看,按照新約這恩典為我們作了甚麼,並且將要為我們作甚麼。雖然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,為了彰顯祂並代表祂,但人墮落了。墮落的人不只在外面作了錯事,而且罪的性情更注射到人的裡面。因此,我們外面是有罪的;裡面是邪惡的。在公義的神面前,我們的行為是有罪的;在聖別的神眼中,我們的性情是邪惡的。不僅如此,我們對自己的光景實在無能為力。叫墮落的人就近律法,竭力去守律法,實在太愚昧了。即使我們守住了律法,我們又怎樣來對付我們邪惡的性情呢?為著神的恩典,並恩典為我們所作的,我們該何等讚美神!首先,三一神成為肉體活在地上,成就了神公義、聖別律法的要求。祂成就了律法的要求之後,就上十字架為我們的罪死,作我們的代替。藉著基督的死,祂救贖了我們。因此,救贖乃是神的恩典為我們所成就的第一項事物。


 基督藉著死完成救贖之後,就從死人中復活,從祂裡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。在復活裡祂成了賜生命的靈,讓那些欣賞祂、愛祂、信入祂、呼求祂、並悔改的人接受進來。罪人只要這樣來向祂反應,祂這位賜生命的靈就進到那人裡面,並藉著重生而生到他裡面。這難道不是神恩典的另一面麼?這是神恩典為我們所作的第二項事物。


 第三,從我們重生那時候起,基督就住在我們靈裡,為要在我們裡面活著並與我們同活。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,使我們能有一種使神滿足的生活。在祂的恩典裡,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,並與我們同活。


 當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時,祂同時也將祂一切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裡面,為要聖別我們,變化我們,使我們在實際並實行上成為神的眾子。這樣,我們就享受完滿的兒子名分。


 第五,在豫定的時間裡,基督必要再來,用祂自己的成分浸透我們物質的身體,叫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,成為榮耀的身體,和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。這當然也是神恩典的另一面。基督藉著浸透我們,就榮化我們,並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。祂要將我們都帶進祂的榮耀裡,在那裡,我們靈、魂、體都會完全和祂一樣。


 最後,在永世裡,我們要享受基督作活水和生命樹,直到永遠。


 關於神的恩典之於我們這各項的描述,包括了整本新約,從馬太福音一開始,直到啟示錄的末了。這位三一神─父、子、靈─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、人性生活、釘十字架、復活和升天的過程,好進到我們裡面,與我們成為一,並作我們的一切。現今祂是我們的救贖、拯救、生命、生活、聖別及變化,並且祂還要成為我們的模成、得榮與永世。這就是在光中所分給眾聖徒的分。(西一1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