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一)11/3

追求日期 11/3/2025
👆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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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806~P807
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88~P291L7


二十七篇 憑著靈,不憑著肉體而行

讀經:

 加拉太書五章十六至二十三節。


 保羅在五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要憑著靈而行。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完全是憑著靈,不是憑著肉體。按五章的上下文看,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


 五章十六節的『行』,原文意踏遍各處,自由行走;因此指日常生活中的舉止行動,含示一般習慣的日常行動,包括我們所作所說的一切。(參羅六4,八4,腓三17~18。)保羅在這一節吩咐我們要憑著靈來過日常的生活─生活、行事、為人。


 保羅寫十六節時沒有用『聖靈』這辭;事實上,他甚至在『靈』字之前也沒有用定冠詞。我們已經指出,五章的靈是指內住在我們靈裡並與我們的靈調和的那靈。所以,這裡的靈乃是調和的靈;不過,所著重的是內住的靈。新約說到內住的靈,是含示我們的靈由那靈所內住,二靈成為一靈。正如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說,『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因此五章十六節裡的靈,是指聖靈與人的靈調和。每一個得救的人裡面,都有這樣的靈。得重生乃是得著調和的靈,就是聖靈與我們的靈相調和。


 在三章二節保羅問加拉太人一個問題:『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』保羅要使受打岔的加拉太信徒牢記一件事實,就是他們已經接受了那靈,而那靈現今與他們的靈調和。在三章三節他繼續問他們:『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』他們靠那靈開始基督徒的生活,然而他們卻從那靈岔開,被引到律法、割禮、和猶太教的規條。保羅在三至四章論過好些要緊的事,現在到了五章十六節,就吩咐他們要憑著靈而行。加拉太的信徒無須憑著律法、割禮、或規條而行,他們只要憑著靈而行就彀了。他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

 保羅在五章指明,我們只有一個選擇:不是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肉體而行。我們已經看見,肉體是墮落之三部分人極點的表現,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實化。因此,憑著靈而行,就是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。因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重生的工作,我們這些接受了神分賜的人,就能不憑著肉體,只憑著靈而行。這意思是說,我們能不憑著我們墮落的人而行,乃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。我們有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包羅萬有的靈在我們的靈裡。無可否認,藉著基督的救贖、那靈的重生、以及神的分賜,我們得著了這樣一個奇妙的實際。當然,我們也必須與墮落的三部分人爭戰。因此,我們的生活行動,可能是憑著墮落的人,也可能是憑著我們靈裡那奇妙的人位。


 我們不該回到律法去。倘若我們努力遵守律法,想以行善來討神的喜悅,我們就是在肉體裡面,因為律法乃是聯於肉體。每當我們想要履行律法的要求,我們就是用我們的肉體。這就是說,不但在我們行惡的時候,就連我們想要履行律法的時候,肉體也是活躍的。每當我們在自己裡面想要行善,肉體就活躍起來。但我們不必想要履行律法,我們可以憑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而行,祂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住在我們的靈裡。保羅寫加拉太書,不僅在消極一面拯救被岔開的加拉太信徒脫離律法,更在積極一面使他們認識,在信徒的靈裡有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他們應該憑著這靈生活、行事並為人。我們憑著這靈生活、行事並為人,乃是可能的。我們不該相信自己的軟弱、失敗或短處。我們應該把這一切全忘掉,並且要看見,那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現今就在我們靈裡,祂不僅是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,也是包羅萬有的靈。


 我很喜愛保羅的發表:『憑著靈而行。』保羅在他的書信裡,主要不是吩咐我們照著道理而行,甚至也不是照著一些經文而行。但這不是說,我們不該按照聖經而行。這裡的點是說,保羅囑咐我們要以活的方式,憑著靈而行。我們要學習一個重要的功課,就是在我們的靈裡為人。這是一件基本的事。


 我年輕的時候讀過許多書,論到如何得勝、如何聖別、如何禱告。但最終我看見,要得勝、要聖別、要有正常禱告生活的路,乃是在靈裡。與丈夫或妻子談話,正確的路乃是在靈裡說。我們無須尋找辦法。我們有獨一的辦法,就是在我們的靈裡。讀聖經正確的路,乃是在靈裡讀。勝過罪、對付脾氣、擊敗撒但的路,乃是在靈裡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在我們的靈裡過日常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