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(週二)11/4
追求日期 11/4/2025
👆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第二十七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加五16∼23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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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806~P807
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291L8~P294L14
我們的靈與那靈是不可能分開的,因為二靈已經調和成為一靈了。我們已經題過保羅在林前六章十七節所說的話:但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我們的靈既然與那靈調和,我們就必須學習在靈裡過日常的生活。我們強調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的重要,絕不會太過。
在一天之內,我們常常會想離開我們的靈。一天下來,我們也可能多次離開了我們的靈,活在肉體裡。比方說,你的妻子若是用某種方式對你說話,你可能立刻把你的靈擺在一邊,照著肉體來和她說話。即使你對妻子的態度很好,只要你離開了靈,就是在肉體裡。我們進入靈裡,不是一次永遠的。反之,我們必須不斷的操練在靈裡,好憑著靈而行。
我年輕的時候,並不寶貝主所說的儆醒禱告。(太二六41。)但我越操練日常在靈裡行事為人,我就越覺得需要做醒禱告。我們必須儆醒,免得我們離開了靈。我們也必須禱告,好回到靈裡,並且留在靈裡。基督徒的生活乃是住在靈裡的生活。因著我們很容易從靈裡被拉走,所以我們需要儆醒禱告。保羅對歌羅西人說,我們必須『堅定持續的禱告,在此儆醒感恩』。(西四2。)在以弗所六章十八節保羅也說,『時時在靈裡禱告,並盡力堅持,在這事上儆醒。』我再說,我們需要儆醒,看看我們是否在靈裡;並且要禱告,好蒙保守在靈裡。
我們若留在靈裡,難處必定解決,我們也必享受住在我們靈裡那包羅萬有的靈。在靈裡我們喫喝主,並且有分於福音的福。認識基督徒的行事為人乃是在靈裡的生活,這是很要緊的。保羅在他的著作裡一再的題起那靈和我們的靈,原因就在這裡。離了靈,就無法有基督徒的行事為人。當我們在我們的靈裡時,我們也同時在那靈裡,因為那靈與我們的靈乃是一。我們起初開始珍賞主耶穌的寶貴,並呼求祂的名時,那靈與我們重生的靈之間就發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,這種生機的聯結稱為調和。
在五章十六節保羅有把握說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要聖別、要勝過罪、要屬靈、要有禱告的生活,路就在於憑著靈而行。
壹 憑著靈而行
我們已經指出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不僅如此,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就會受那靈的引導。每當我們憑著靈而行,甚至在我們與人談話這樣普通的事上,也會有主的引導。
保羅在五章十八節說,『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』律法與我們的肉體有關,(羅七5,)並且我們的肉體抵抗那靈。(加五17。)因此,那靈和律法相對。我們憑著在我們重生之靈裡的那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;(16;)我們被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生命的靈(不是字句的律法)是引導我們的原則,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規律我們基督徒的行事為人。我們若憑著靈而行,自然就不再在律法以下,因為那靈會引導我們脫離字句的律法。
貳 肉體和那靈之間的爭戰
在五章十七節保羅說,『因為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,那靈也抵抗肉體,二者彼此敵對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。』這節指明肉體和那靈之間有爭戰。肉體和那靈彼此敵對。肉體為著自己的私慾抵抗那靈,而那靈為著神的定旨抵抗肉體。
參 肉體的行為
在五章十九節保羅說到『肉體的行為』。肉體是老亞當的表現。老亞當墮落的生命,實際表現在肉體上。十九至二十一節所列肉體的行為,都是這種肉體表現不同的方面。淫亂、污穢、邪蕩、醉酒和荒宴,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。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私圖好爭、分立、宗派和嫉妒,與墮落的魂有關,這魂與敗壞的身體非常接近。拜偶像和邪術,與死了的靈有關。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,靈、魂、體,都與我們敗壞、邪惡的肉體有牽連。
肉體的行為可以分成不同的組別。淫亂、污穢和邪蕩為一組,與邪情惡慾有關。拜偶像和邪術為一組,與拜鬼有關。仇恨、爭競、忌恨和惱怒為一組,與邪惡的情緒有關。私圖好爭、分立、宗派和嫉妒為一組,與派系有關。二十節裡的宗派,原文與彼後二章一節的異端同字;在此指『意見的派別』,(達祕新譯本,)派系。醉酒、荒宴為一組,與放蕩有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