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十篇(週五)3/6

追求日期 3/6/2026
👆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十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二1至7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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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1230~P1234
📃啟示錄生命讀經(紙本):P140L4~P146L6


 召會是基督的身體,(弗一23,)是生命的事;召會是新人,(弗二15,)是基督人位的事;召會是基督的新婦,(約三29,)是愛的事。寫給在以弗所召會的第一封書信指出,為著召會的生活,我們需要得加強到裡面的人裡,使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,叫我們在愛裡生根立基,能認識基督那超越知識的愛,使我們被充滿,成為神一切的豐滿;(弗三16~19,)又說,為著召會的生活,恩典要與一切愛主耶穌的人同在。(弗六24。)現今,寫給在以弗所召會的第二封書信啟示,召會的墮落開始於離棄了對主起初的愛。惟有愛能保守我們與主有正確的關係。在以弗所約召會雖然有好行為、為主勞碌、忍耐、並試驗出假使徒,(啟二2~3,)但她離棄了對主起初的愛。離棄起初的愛,是召會在以後各階段中一切墮落的根源。


 今天我們在地方召會中,必須受警告,我們有可能失去對主起初的愛。我們可能為主工作、勞苦,在道理上很純正,一切也都合乎聖經,但卻可能失去對主起初的愛。或許我們再過幾年就不像現在這麼愛主了。所以要留意;寧可少些工作,也不要失去對主的愛。我們對祂的愛必須是起初的愛。我們都必須說,『主,我愛你,我不愛為你所作的工,我也不欣賞為你所花費的勞苦。主,我愛你。我的勞苦若攔阻我愛你,我就停下我的勞苦。』不要讓任何東西隔絕你對主的愛。我們必須顧到起初的愛,一直的愛主。


 我永不能忘記達祕(J.N.Darby)的一件軼事。他很老的時候,有一次旅程中在旅店過夜。他上床之前,簡單的禱告說,『主耶穌,我仍然愛你!』一位年老的聖徒能說這樣的話,更覺寶貴。達祕年輕時便開始愛主,六十多年以後,他仍舊愛主。我們也應當每天對主說,『主耶穌,我仍然愛你。別的事物可以更換,但是主,我愛你永不改變。而且我願對你的愛一直增多。』二十多年前我讀到關於達祕的這段話,我無法告訴你們,這些年間這段話所給我的幫助。


 我們必須常常說,『主耶穌,我仍然愛你。』我們一旦從起初的愛墜落,我們的墮落就開始了。我們可能仍舊工作、勞苦、或作別的,但我們卻墮落了,因為我們離棄了起初的愛。至終,以弗所召會有許多工作,但愛卻少了。今天,我們都必須說,我們要更多的愛而少些工作。我們若要作甚麼工,必須出自我們對主的愛。我們為主作的每一件事,動機都該出自於愛。若因著愛祂而不能作甚麼事,我們就不該去作。我們的工作,該單單是愛主的流露,不然我們就不會蒙保守在祂的同在裡。


肆 召會墮落的結果


 在五節,我們看見召會墮落的結果:『所以要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,並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。不然,我就臨到你那裡;你若不悔改,我就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。』召會墮落的結果就是失去了見證。失去見證,就是燈臺被挪開。我們若離棄了對主起初的愛,並且不悔改,就會失去主的見證,燈臺也要從我們挪去。多年前,弟兄們的見證非常明亮,但今天不然了。毫無疑問,燈臺已從大多數所謂弟兄會聚集挪開了。現在你到他們的聚集中,不覺得有光。那裡沒有光,沒有見證。我們必須小心,常常儆醒,避免這結果。不要以為我們是地方召會,是燈臺,是耶穌的見證,就不會失去我們的見證。一旦我們失去對主起初的愛,也就失去了見證。從那一天起,燈臺就被挪開了。


伍 那靈所說的話


 二章七節上半說,『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。』在二、三章所記的七封書信中,每封開頭說話的乃是主,(啟二1,8,12,18,三1,7,14,)但七封書信的末了都是那靈向眾召會說話。(啟二7,11,17,29,三6,13,22。)這又一次證明,說話的基督就是那靈,凡基督所說的,就是那靈的說話。無人能辯駁這個。是誰對以弗所召會說話?是基督,就是那右手中握著召會的使者,行走在眾召會中間的人子。但就如七節所指明,說話者至終乃是那靈。這證明基督就是那說話的靈。這不僅指明那靈就是主,主就是那靈,並且強調在召會墮落的黑暗中,那靈是極其重要的,就如一章四節之七倍加強的靈所指明的。十四章十三節和二十二章十七節也是強調這點。若說基督今天不是那說話的靈,乃是愚昧的;把基督與那說話的靈分為兩位,是荒謬的,因為二者就是一。


 說話的若只是基督而不是說話的靈,祂就不能將一些話說到我們靈裡,並且祂的說話也不會很主觀並摸著人。但是我們的經歷可以證明,我們讀這些書信時,我們的靈若向主敞開,那靈會將出於基督的東西說到我們裡面來。因為說話的,不是客觀的基督,乃是主觀的那靈;祂不僅在白紙黑字的聖經裡說話,更在我們的靈裡說話。我們一聽到祂的說話,就有一些東西作到我們裡面來,是拿不掉的。我們的基督今天乃是說話的靈。為這事實我非常喜樂,並且放膽宣告這個事實。


一 向眾召會


 這七封書信,一面說,每封都是主向個別的召會所說的話;但另一面說,也是那靈向眾召會所說的話。每個召會,不僅該留意那封特別寫給她的書信,也該留意所有寫給其他召會的書信。這含示眾召會在那靈裡作主的見證,應當是同樣的。今天那靈既然向眾召會說話,我們就必須在眾召會中,站在正確的地位上聽那靈說話,不然我們怎能聽見?


 那靈是向眾召會說話,不是向任何宗教、公會、或有追求的基督徒團體說話。這就是許多基督徒聽不到那靈說話的原因。那靈甚至不僅向一處召會說話,乃是向眾召會說話。雖然有些所謂的召會想成為獨特的,我們卻不該成為獨特的召會。我們若是這樣,就會錯過那靈的說話,因為那靈是向眾召會說話。在七封書信中,沒有一封是那靈向某一個特別的召會說話。所有的召會都該是普通的,不是獨特的。在已過的年間,我常聽到有人說,召會應當各不相同。那些持守這觀念的人說,每個召會都要有自己地方的特點。這種話聽起來很動聽,實際上非常可厭。你若把你的召會作特別了,也就等於使你自己和其他的召會分開了。你若這樣作,就再也聽不到那靈的說話。到底是獨特一點好,還是普通一點好?雖然你可能說普通一點好,事實上每一個人都喜歡獨特。你的心裡還是希望你那裡的召會是獨特的。但無論如何,在地方召會中,不要把自己作得獨特。我們都必須是普通的,因為那靈是向眾召會說話,不是向某一個獨特的召會說話。我們若是在召會裡,並在眾召會中間,我們就是在對的地位上,有正確的角度,來聽那靈的說話。


二 需要適當能聽的耳朵


 在屬靈的事上,看見是在於聽見。本書作者先是聽見聲音,(啟一10,)然後纔看見異象。(啟一12。)如果我們的耳朵發沉聽不見,我們就看不見。(賽六9~10。)猶太人不肯聽主的話,所以看不見主照著新約所行的事。(太十三15,徒二八27。)主總是願意開通我們的耳朵,好聽見祂的聲音,(伯三三14~16,賽五十4~5,出二一6,)使我們能照著祂的經綸看事物。發沉的耳朵需要受割禮;(耶六10,徒七51)罪人的耳朵需要用救贖的血潔淨,並用那靈膏抹。(利十四14,17,28。)我們作祭司事奉主,耳朵也需要用救贖的血潔淨。(出二九20,利八23~24。)在本書中,那靈向眾召會說話時,我們的耳朵都必須被開通、受割禮、得潔淨、且被膏抹,好聽見那靈說話。


 雖然我們所在的角度和地位都是對的,我們仍可能沒有適當能聽的耳朵。第一章著重看,第二、三章著重聽。我們需要看,也需要聽。在我們肉身的五官當中,聽和看那一樣更重要?假定你二者只選一樣,你選耳聾還是眼瞎?我們可能說,看見比聽見更為重要,但實在聽見比看見更深入。所以我們必須告訴主說,『主,我要能看見,也要能聽見。憐憫我,主,開我的眼使我能看見,開我耳使我能聽見。』我們可能要與主摔咬,求祂必須叫我們能看見也能聽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