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三十九篇(週二)6/16

追求日期 6/16/2026
👆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三十九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十二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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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1276
📃啟示錄生命讀經(紙本):P538L6~P541L11


 這婦人到底是誰?我們若用狹窄的眼光看十二章,會以為她是馬利亞或以色列國。但我們若有廣闊的眼光,能包括更廣的範圍,就會看見她並非馬利亞,也不單是以色列國,乃是神全體的子民。我們若有全面的眼光,必會說,『這婦人不是馬利亞,也不是以色列國,必定是所有蒙神揀選並拯救,來為著神經綸的人。』一旦你有這個認識,你就會開始看見眾星是指列祖,婦人腳踏的月亮必是象徵律法以下的人,日頭必是代表在召會裡的人。我們若有這樣徹底的領會,就會說,這婦人真是個宇宙婦人,包括了神所有的子民,就是從列祖直到基督身體上最小的一個肢體。』到啟示錄末了,那另一個婦人的異象更印證了這領會;在那裡新耶路撒冷乃是羔羊的妻,(啟二一9,)由舊約聖徒(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代表),加上新約聖徒(由十二使徒的名字代表)所組成的。

啟示錄第二段的內容

 啟示錄第二段從開始到結束有些甚麼?二十一和二十二章說到新耶路撒冷是羔羊的妻,十九和二十章有新婦和羔羊的婚筵。在二十章,新婦就是那些與基督同作王一千年的人。因此,在十九和二十章,婦人是新婦,到二十一和二十二章她就成了妻子。在十七和十八章裡有個大巴比倫,就是這婦人的假冒,也是耶路撒冷的假冒。這看法不但合理,也非常有意義。

 十三至十六章又說了些甚麼?將十二和十三章連接起來的是那三年半,或一千二百六十天。十三章五節告訴我們,有權柄賜給了敵基督,他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,等於三年半,或一千二百六十天。十二章六節和十四節告訴我們,婦人在曠野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;或說,在曠野『躲避那蛇,』一年、二年、半年。所以十三章是加在十二章的後面,用來描述紅龍逼迫婦人時要發生的事。在這期間,從海中上來一個獸,就是敵基督,牠與龍是一,要與聖徒,就是神的子民爭戰。到十四章,神警告人,包括聖徒在內,不要拜獸;也警告地上的人不要跟隨敵基督去逼迫神的子民。到十五章,我們看見另一個異象,有一些勝過獸和獸像的聖徒站在玻璃海上,唱詩讚美主。十六章是這個時期的結束,這時神要擲下七個炸彈,就是盛滿末了災害的七碗,將獸的國整個粉碎。以上就是這卷書第二段的摘要。

婦人的歷史

 啟示錄的第二段,實際上就是這婦人的歷史。這末了的十一章,似乎是記載一連串互不關聯的事,就如大龍、兩個獸、玻璃海、七碗、大巴比倫、婚筵等。從表面看,這些互不關聯之事有的很重要,有的不大重要。但這樣的看法指明你缺乏異象,也沒有正確的觀點。你若有正確的觀點,你會說,『這一段不是由互不關聯的事情湊起來的,乃是講神子民的全部歷史,告訴我們神的仇敵如何與祂的子民爭戰,祂的子民又如何產生出那較剛強的部分,就是男孩子,來擊敗仇敵。我們看到神的仇敵要挑動敵基督、假申言者、和他們的跟從者,去與神的子民爭戰。然而神的子民必勝過他們。最後,我們看見神要執行祂的審判,藉著倒下的七碗,毀滅在敵基督勢力之下撒但的國。接著,基督要來迎娶神的子民,並要與神子民中那些蒙揀選的人一起,將敵基督打敗,又要毀滅物質的大巴比倫;然後,基督要與神子民中這些蒙揀選的人一同轄管列國一千年。此後就是新天新地同新耶路撒冷,這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子民的終極完成,作救贖之羔羊的妻,直到永遠。

神子民的正確立場

 你可能是神的一個子民,但問題的關鍵是:你在這裡有沒有站在神子民的立場上。讓我再用今天的猶太人來說明這點。全地上的猶太人約有一千三百萬到一千四百萬,但在以色列國裡的猶太人卻不到三百萬。在紐約市幾百萬的猶太人難道不是真猶太人麼?不錯,他們都是真猶太人,不過,他們雖是猶太人,數目也遠超過在以色列國中的猶太人,然而他們卻不是以色列國。在實際上和實行上,以色列國僅僅是由那些已經回歸國土的猶太人所組成的。在那一千三、四百萬的猶太人中,至少有一千一百萬人失去了以色列國的立場。結果,他們雖是典型的以色列人,卻不是以色列國。只有那些回到他們先祖所在之地,又在那裡站住、生活並戰鬥的以色列人,纔是以色列國。同樣,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神的子民,不過他們大多數已失去作神子民的立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