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八篇(週六)8/22
追求日期 8/22/2026
👆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八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二一1及註,二一2及註2、註3,二一3至8及註,二一24至27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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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1311~1314,P1320~P1327
📃啟示錄生命讀經(紙本):P785L6~P790L6
二 海也不再有了
一節又說,『海也不再有了。』海是神用審判之水,審判亞當以前時代的世界所造成的結果。(參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篇。)神復造的工作乃是限制作這審判之結果的水,使陸得恢復。(創一9~10,耶五22。)亞當以前之世界的活類受水審判以後,就成了海裏的居住者,就是鬼。在牠們受了基督和祂信徒的對付,(太八29~32,路十17,徒十六16~18,十九12,)以及海將牠們交出,受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(啟二十13)之後,海就不需要有了。從神復造的工作以來,神就定意要對付撒但和鬼,好把海廢除。所以說,海也不再有了,指明撒但及其邪惡的跟從者都已經被處置,不會顯在新天新地裏。
參 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
以賽亞六十五草十七節說,『看哪,我造新天新地,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,也不再追想。』這裏我們看見,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。神有個大本事,就是忘記。
肆 長存
新天新地要在永遠的神面前存留,也就是永遠長存。(賽六六22。)長存的意思就是存到永遠。
伍 有義居住在新天新地中
彼後三章十三節說,『但我們照祂的應許,期待新天新地,有義居住在其中。』這裏我們看見,有義要居住在新天新地中。這就是說,一切將是正確、正當、適合的,再也沒有衝突了。
陸 新耶路撒冷降到新地上
二節說,『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,豫備好了,就如新婦妝飾整齊,等候丈夫。』新耶路撒冷要降到新地上。所有蒙神救贖的聖徒被提到諸天之上以後,他們就成了新耶路撒冷,由神那裏從天而降。這指明我們永遠的居所不在天上,乃在新地上的新耶路撒冷。
新耶路撒冷要降下,作基督的新婦。這指明新耶路撒冷不是一座物質的城,乃是一個團體的人位,就是新婦。這城也是神的帳幕,使神與人同住。(啟二一3。)對基督,她是新婦,為叫祂得滿足;對神,她是一個帳幕,為著神有可安居之所,並藉以彰顯祂自己。
柒 新地上的百姓
三節說,『看哪,神的帳幕與人同在,祂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祂的百姓,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。』這節的『百姓,』就是二十四節的『列國。』那時必有好幾班人,每一團體的人都是新地上的一國。這些圍繞新耶路撒冷的列國會得復興,但他們不會得重生。那時,他們背叛的天性將完全清除了。他們是得復興並潔淨的列國,要住在新耶路撒冷之外,享受新天新地裏一般的祝福。
四節題起這些一般的祝福;『神要從他們眼中擦去一切的眼淚,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因為先前的事都過去了。』在新天新地裏不再有眼淚、死亡、悲哀、哭號、疼痛。在新天新地裏要有完全的滿足和安息,不再有讓人流淚的事。死亡既要完全被生命吞滅,(林前十五54,)且被扔在火湖裏,(啟二十14,)在新天新地裏就不再有死亡。死亡要被扔進『垃圾箱,』就是火湖裏,死亡的元素-悲哀、哭號、疼痛-也要被廢除。
捌 神在新耶路撒冷裏的眾子
五至七節說到神在永遠裏的眾子。七節說,『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,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』這裏的得勝,與二、三章用了七次的得勝意義不同。這裏的得勝指因信得勝,與約壹五章四至五節者同。二、三章裏的得勝,使得勝的信徒彀資格有分於千年國的享受,作神時代行政裏特別的賞賜;這裏的得勝,使所有的信徒彀資格有分於新耶路撒冷,連同其中一切的享受,作神永遠救恩共同的分。
這節的『兒子,』指住在新耶路撒冷裏的信徒。在新耶路撒冷裏神的眾子乃是新耶路撒冷的構成成分。他們是蒙了重生的信徒,有神的生命和性情;新耶路撒冷就是由這些從神而生的聖徒構成的。我們會看見,新耶路撒冷是神所有重生兒女的組成。神每一重生的兒女都是這個活組成的一部分。因為神的眾子是新耶路撒冷的構成成分,所以他們也要住在新耶路撒冷。
神的眾子要有分於新耶路撒冷所有的享受,特別是享受生命水。(啟二一6。)許多基督徒把列國的享受和聖徒的享受混在一起;列國要享受一般的祝福,聖徒卻有特殊的享受,主要的是要享受生命水的生命供應;(啟二二1;)不僅如此,我們在新耶路撒冷裏,還要在神面前事奉我們的神和羔羊,直到永遠。(啟二二3~4。)這是神所救贖的人在永遠裏的一種福分。同時,我們還要作王,直到永永遠遠。(啟二二5。)我們不僅作王一干年,且要作王直到永遠。所有的聖徒都要成熟、得成全、並且有資格享受永遠的新耶路撒冷。
啟示錄二十二章三節說,『在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;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。』請注意這節的代名詞不是複數,乃是單數。這節說,『祂的奴僕都要事奉祂。』並不是說,『祂們的奴僕都要事奉祂們。』這說到神和羔羊的單數代名詞,證明神和羔羊乃是一。我們不能把他們當作兩位。
玖 滅亡於火湖的人
啟示錄二十一章八節說,『惟有膽怯的、不信的、可憎的、殺人的、淫亂的、行邪術的、拜偶像的、和一切虛謊的,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礦的火湖裏;這是第二次的死。』在舊天舊地有水聚成的海,以容納神審判的結果;在新天新地要有火湖頂替海。一切消極、污穢之物經神審判之後,都要在這火湖裏,受第二次的死,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焚燒的痛苦,直到永遠。(啟十四10~11。)按照二十二章十五節,火湖是在新耶路撒冷城外,就如那象徵火湖的火坑,(太五22,)就是污穢之物所在的陀斐持,(耶十九11~13,)是在舊耶路撒冷城外一樣。(王下二三10,賽三十33。)火湖比水聚成的海更受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