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四篇(週五)8/7
追求日期 8/7/2026
👆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四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十九5至10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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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1302~P1304
📃啟示錄生命讀經(紙本):P725L11~P731L5
我們是活在一個複雜且混亂的日子裏,新婦和她的倣造品-妓女-都在這裏。表面上,那個妓女比新婦更得勢。新婦只是小菜蔬,妓女卻是一棵大樹。(太十三31~32。)你若僅僅看外表,必定要受欺騙和迷惑。大部分的基督徒都很難分辨這二者。這二者的外表差不多相同,都是金子、珍珠和寶石。他們都有出於神的東西,出於基督的東西和出於聖經的東西。但是在主今日的恢復裏,異象是清楚的,光是照耀的。這光能暴露並且分辨。我們靠著主恢復裏的光,就認識甚麼是真實的,甚麼是虛假的;我們認識甚麼是新婦,甚麼是妓女,我們能很容易的將二者區分出來。阿利路亞!我們是在新婦裏,我們和那妓女無分無關!不僅如此,我們知道有一天主要來干豫,審判這妓女。所以,主的婚禮要在妓女被毀滅之後舉行。
你們有的人可能仍然同情那妓女。但是我肯定的說,當羔羊婚娶之日來到時,再也沒有人會同情妓女了。雖然今天你會為她爭辯,但是到末了她要完全被燒燬。主恨這妓女;在祂和祂的新婦享受愉快的婚禮之前,祂要完全除去那妓女。沒有一個新郎願意要這種三角關係,主是新郎,當然不會容忍這種事。在羔羊和新婦的婚禮上,不會有第三者存在。那第三者,就是妓女,要被燒滅淨盡。為著這個讚美主!我會很高興看到這個倣造品-大巴比倫-遭毀滅。
貳 在大體信徒被提之後
羔羊的婚娶要在大體信徒被提(帖前四15~17)之後來到。被提有好幾種:初熟果子的被提,男孩子的被提,玻璃海上得勝者的被提,兩個見證人的被提和大體信徒的被提。羔羊的婚禮要接在這些被提之後。
參 在基督審判臺之後
羔羊的婚娶也要接在基督審判臺(林後五10)的審判之後。在所有的被提之後,舉行婚禮之前,將要有基督審判臺的審判,以決定那些聖徒有資格參加婚筵。你若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得獎賞,就能有分於婚筵。你若是沒有得獎賞,反而受主的責備,你不會滅亡,卻要受虧損,就像林前三章十五節所描述的。這一節說,『人的工程若被燒燬,他就要受虧損,自己卻要得救;只是這樣得救,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。』得救而受虧損的人當然錯過了婚筵。按照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,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得進入婚筵,那五個愚拙的卻被棄在門外。
基督審判臺的審判,不是要決定我們的得救或滅亡,乃是要決定我們是從主得獎賞,還是受虧損。只有得救的人纔能站在這個審判臺前。當主從天上降到地上的時候,他要在空中停留一些時候,在那裏處理一些問題。基督的審判臺要在空中設立,婚禮也是要在空中舉行。在審判和婚禮之後,基督要同著祂所揀選的人,作祂的軍隊一同降到地上,在哈米古頓戰爭中與敵基督爭戰。所以,審判臺和婚禮都要在空中進行。婚禮的舉行,是在那妓女被毀滅之後,在所有的被提之後,也在基督審判臺的審判之後。我們將要看見,在審判臺前蒙揀選的人將成為新婦,也是筵席中的賓客。賓客就是團體的新婦。
肆 羔羊的婚娶
一 大批群眾的讚美
五至七節說到大批群眾的讚美。在宗教的巴比倫被毀滅,(啟十七16,)大體聖徒被提,(啟十四16,帖前四15~17,)和基督審判臺為賞賜的審判(啟十一18,林後五10)之後,緊接著的是羔羊的婚娶,再是敵基督和物質大巴比倫的毀滅,(啟十九19~21,十八1~十九4,)而帶進了神的掌權-神的國。(啟十九6。)為此,大批得救的群眾用阿利路亞歡呼讚美,(啟十九1,3,6,)並且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也和他們一同讚美神。(啟十九4。)
這幾節裏所記載的是何等興奮的事!那時候我們已親眼見到那妓女被毀滅,我們也經過了審判臺的審判,我們將要在婚禮中有分。阿利路亞!何等美妙!我盼望在那裏,我急切等待那日子來到。
六節形容大批群眾的聲音,『又像眾水的聲音,也像大雷的聲音。』大批群眾聖徒的讚美像眾水的聲音,一直繼續不停;也像大雷的聲音,顯出威嚴。
二 新婦的豫備
現在我們要來看一件非常要緊的事,就是新婦的豫備。七節說,『我們要喜樂歡騰,將榮躍歸與祂;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,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。』新婦,直譯,祂的妻子。這是指召會,(弗五24~25,31~32,)就是基督的新婦。(約三29。)然而,按照八至九節,這裏的妻子(基督的新婦),只包含千年國中得勝的信徒;而二十一章二節的新婦(妻子),乃是由所有得救的聖徒所組成,從千年國以後直到永遠。新婦的豫備是在於得勝者生命的成熟。再者,得勝者不是分開的個人,乃是團體的新婦。為著這一面,就需要建造。他們不僅在生命上成熟,更是同被建造,成為一個新婦。
1 基督從眾聖徒活出,成為他們主觀的義
八節說,『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,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。』潔淨的,或作,純潔的,是指性質。明亮,是指彰顯。義,也可譯為義行。這裏的義是複數,不是指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(就是基督-林前一30)。我們所接受,使我們得救的義是客觀的,使我們滿足公義之神的要求;這裏得勝聖徒的義是主觀的,(腓三9,)使他們滿足得勝基督的要求。所以,細麻衣指明我們得勝的生活。這細麻衣就是從我們裏面活出來的基督自己。
2 馬太二十二章的婚筵禮服
按照整本聖經的啟示,我們得救的人需要兩件衣服-一件是為著我們的救恩,另一件是為著我們的獎賞。為著救恩,我們需要一件袍子來遮蓋我們。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裏,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。浪子回家,對父親說,『父親,我犯罪得罪了天,並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(路十五21。)他認為自己不配到父親面前。但是父親卻對他的僕人說,『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。』(路十五22。)這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。我們都有這件袍子,這是第一件袍子,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,作我們的稱義,使我們得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。
但是我們還需要第二件衣服,就是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裏的婚筵禮服。這件衣服不是為著我們的救恩,而是為著我們的獎賞,使我們有資格參加神兒子的婚筵。第一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神,叫我們得救;第二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基督,叫我們得獎賞。這第二件衣服乃是聖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,實際上這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並活出來的基督。這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藉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。這就是八節所說聖徒的義。
第二件衣服也是馬太五章二十節所說的義。在這一節裏主耶穌說,『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,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,絕不能進諸天的國。』這是很重的話,很少基督徒能明白。這一節清楚的指明,我們的義必須超過法利賽人的義。這義並不是我們所接受作我們衣袍,使我們得稱義的客觀基督,乃是我們所活出作我們日常生活的主觀基督。這不是稱義的袍子,乃是使我們有資格接受獎賞的衣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