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四篇(週六)8/8
追求日期 8/8/2026
👆啟示錄生命讀經 第五十四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啟十九5至10及註
🔉語音播放生命讀經
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1302~P1304
📃啟示錄生命讀經(紙本):P731L6~P736L11
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的婚筵禮服說明了這點。在這個比喻中,主說到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進來參加婚筵。王看見他便說,『朋友,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,是怎麼進到這裏來的?』賓客無言可答。於是王對他的僕人說,『把他的手腳捆起來,扔在外面黑暗裏,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。』(太二二13。)這裏的婚筵禮服不是稱義的衣服,乃是很特別的衣服。按照古時猶太人的風俗,凡參加婚筵的人都必須穿特別的婚筵禮服。我們若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有分,就必須穿這樣的衣服。你若想有資格參加基督的婚筵,就需要憑基督活著,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把他活出來。這一位基督,就是主觀的基督,便成了婚筵禮服,使你有資格可參加婚筵。因此,我們需要稱義的衣服,也需要婚筵禮服。
啟示錄三章四節、五節及十八節也說到這第二件衣服。在三章四、五節,主告訴在撒狄的召會,凡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,要穿白衣與祂同行,並且得勝的,『必這樣穿白衣。』這裏的衣服就是為著婚筵。在三章十八節主勸在老底嘉的召會要向祂『買白衣。』由此可見,啟示錄這卷書特別強調第二件衣服。我們若是沒有這件衣服,就會錯過婚筵。
3 詩篇四十五篇裏刺繡的衣服
這兩件衣服也見於詩篇四十五篇。在這詩篇裏,王后有兩件衣服(詩四五13~14):一件相當於客觀的義,使我們得救;另一件相當於主觀的義,使我們得勝。後者等於馬太二十二章十一、十二節裏的婚筵禮服。詩篇四十五篇的王后表徵召會,她的第一件衣服是『用金繡的,』第二件是『刺繡的衣服。』(原文。)在聖經裏,金表徵神的神聖性情。在我們得救的時候,我們接受了一件金的衣服,使我們能到神面前。除此之外,我們還需要另一件衣服,就是刺繡的衣服。這刺繡表徵聖靈變化的工作。今天聖靈正作工在我們身上,變化我們,如同刺繡的人在布上一針針的繡著。雖然我們已經有了第一件衣服,但現在聖靈正在作刺繡的工作,以準備第二件衣服,這衣服要使我們有資格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見祂。一天過一天我們在聖靈的針刺,聖靈的變化之下。我們何等需要這第二件的衣服!這是一件嚴肅的事。
這件事儘管嚴肅,大部分基督徒還是只注意第一件衣服。有人甚至說,『;只要我們被稱義,蒙救贖,並且得救了,一切就都好了。』不要聽這種話。就救恩而論,你可能很好了,但就獎賞而論你如何?你不僅需要稱義,你也需要得稱許。當你顯在基督審判臺前的時候,祂會稱許你麼?馬太二十二章十四節非常清楚的說,有些人要被選上,別的人卻沒有。只有那些穿著藉聖靈刺繡的工作所產生之第二件衣服的人纔被選上,纔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筵。
三 帶下主的掌權
到六節大批群眾的聲音宣告說,『阿利路亞!因為主我們的神,全能者,作王了。』神的掌權,就是國度,與羔羊的婚娶有關,羔羊的婚娶乃是神新約經綸完成的結果。神新約的經綸是要藉著祂的救贖和神聖的生命,為基督娶得一個新婦,就是召會。藉著聖靈歷世以來不斷的作工,到這世代結束時,這目標必然達到。那時,新婦,就是得勝的信徒,要豫備好,神的國也要來到。這與主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九節所說的豫言相符。
婚禮要帶進主的掌權,就是國度,因為所有被請赴婚禮的賓客既是團體的新婦,又是與新郎一同作王的人。新郎要得著全地作祂的國度,當然就需要許多附屬的王與祂一同作王。所有與祂一同作王的人就是祂團體的新婦。
我不確定婚筵要有多長的時間。在空中所舉行的婚禮,本身會持續很短的時間。在婚禮之後,就是婚筵。婚筵通常總是比婚禮時間更長。雖然我相信婚筵將持續一千年,但是並沒有聖經的根據,可以讓我們很有把握的說這話。在主看來,千年如一日。(彼後三8。)馬太二十二章指明,婚筵就是千年國。對我們來說,千年國的一千年將是婚筵。每一位被請赴婚筵的人,也要有分於一千年的作王掌權;我們的王是新郎,我們這些與祂一同作王的人乃是祂的新婦,那一千年將是我們的蜜月。基督的一千年作王,將是我們的筵席。
我相當確定,許多基督徒將得不著獎賞,不得在要來的國度裏與基督一同掌權。雖然你會得救,但你若要得著國度為獎賞,就必須是個得勝者。對得勝者來說,在基督的國度裏與祂一同掌權,就是婚筵。
伍 羔羊的婚筵
九節說,『天使對我說,你要寫上,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有福了。又對我說,這是神真實的話。』這裏羔羊的婚筵就是馬太二十二章二節的婚筵。這是對得勝信徒的獎賞;並不是所有得救的人都能有分,只有得勝者纔會被請赴席。馬太二十五章八至十三節那五個愚拙的童女就錯過了。然而她們在國度時代受主對付之後,仍將有分於新耶路撒冷,直到永遠。所以,被請赴基督婚筵的人有福了,這要將得勝的信徒引進千年國的享受裏。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得勝信徒,也是羔羊的新婦。九節所說的福,乃是指有分於千年國的福。
馬太二十二章十四節說,『因為被召的多,選上的少。』啟示錄十七章十四節說,『同著羔羊的,就是蒙召被選忠信的人。』蒙召是一回事,被選上是另一回事。那些跟隨主與敵基督爭戰的人,不僅是蒙召者,也是被選者。雖然我們有把握說,我們已徑蒙召了;我們卻沒有把握說,我們也會被選上。這要到基督審判臺前纔能決定。我們被提之後,要站在主的審判臺前,祂要決定我們彀不彀資格被選上。只有被選上的人纔被請赴羔羊的婚筵。
陸 耶穌的見證
十節說,『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。他說,千萬不可。我和你並你那些持守耶穌見證的弟兄,同是作奴僕的;你要敬拜神!因為耶穌的見證乃是豫言的靈。』這節指明,新婦,就是被請的賓客,乃是耶穌的見證。雖然今天的召會就該是耶穌的見證,但在我們中間有些人卻在耶穌見證的水準之下。然而,到了十節的時候,所有被請的得勝者,都已完全達到了這水準。主得著祂的新婦之後,便能對撒但和全宇宙誇口說,『這新婦是我的見證。』
十節說,耶穌的見證是豫言的靈。整卷的啟示錄有一個靈,這靈就是耶穌的見證。豫言的靈就是豫言的實際、本質、特性和特徵;因此,耶穌的見證乃是這卷書豫言的實際、本質、特性和特徵。今日,耶穌的見證就是召會。但是召會中的肢體並沒有都達到了主的標準。所以主必須等到得著新婦之後,纔能對撒但說,『這是我的見證,她完美至極!』因此,新婦是啟示錄裏豫言的實際、本質和元素。這卷書乃是為著召會生活,為著新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