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生命讀經 第九篇(週一)7/8


九篇 道德人的需要-生命的重生(二)

      3 肉體生肉體

 尼哥底母以為重生的意思是回到他母親的腹裏再生一次。他不知道,就算他能這樣再生一次,他仍舊是肉體。不管人從母腹生多少次,他還是肉體,因為肉體生肉體。因此主對尼哥底母說,『從肉體生的,就是肉體。』(約三6。)這裏的肉體指明那帶著天然生命天然的人。不管我們能從父母生多少次,我們仍是天然的人,帶著天然的生命,我們的本性永遠不能改變。重生不是再從父母而生,乃是從神這靈而生,使我們有祂神聖的生命,帶著祂神聖的性情;這個生命及其性情與我們天然的生命和性情絕對不同。

  4 靈生靈

 重生的意思乃是在我們的靈裏從那靈而生。神聖的靈用神那神聖的生命來重生我們人的靈。重生,就是我們接受神的生命,這絕對是發生在我們靈中的一件事。我們的靈被神所造就是為這目的。我們有這樣一個特別的器官-我們人的靈,在我們深處。在神的創造裏,祂為我們造了一個靈,為著一個目的,就是有一天我們能運用這靈與神接觸,並接受祂到我們裏面。人靈的功用就是接觸神。重生不是我們心思、情感或意志的事,全數是我們靈中的事。約翰一章十二、十三節說,『凡接受祂的,就是信入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成為神的兒女。這等人不是從血生的,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,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』我們是在那一部分從神而生?是在我們的靈裏。從那靈生的就是靈。神是靈,只有靈能接觸這位靈,也只有靈能從這位靈所生。因此重生絕對是在我們靈中的事,並不在乎你有沒有清明的心思、適度的情感、或剛強的意志;那是另一個範圍裏的事。重生發生在我們靈的範圍裏。我們的靈乃是重生所發生的範圍。為要得著重生,你不要運用你的心思、意志或情感。只要敞開你自己,忘記你的所是,從你靈的深處呼求主耶穌的名,相信祂。你若這樣行,神這靈就要立刻摸著你的靈。這事發生得很快,也許不到一秒鐘。如果你從靈的深處將自己敞開,呼求主耶穌的名,就在那一秒間,神這靈就要進入你的靈,你就重生了。屬靈的重生快得很,用不著收生婆、護士、或大夫。當你說,『主耶穌,我相信你,』你就在你的靈中重生了。

 在三章六節主說,『從肉體生的,就是肉體;從那靈生的,就是靈。』重生不是從肉體而生,因為從肉體生的不過是肉體。重生乃是從靈而生,從神的靈而生,生出靈,就是我們重生的靈。肉體是我們天然的人,我們的舊人,我們外面的人,是從我們那是肉體之父母所生的。但是靈,我們重生的靈,是我們屬靈的人,我們的新人,我們裏面的人,(林後四16,弗三16,)是從那是靈之神所生的。當我們從我們的父母而生,我們生出來就是肉體;當我們從神這靈重生,我們生出來就是靈。靈的性質與肉體的性質不同。肉體的性質生來是屬人的,靈的性質生來是神聖的。在我們重生以前,我們靠肉體活著,在肉體中為人,我們的靈是死的。藉著重生,我們死了的靈不只被點活,活過來了,並且從那靈得著神神聖生命的分賜。現今我們的靈乃是重生的靈,並且成為我們的新人。從前我們的肉體是我們所憑以活著的;現今我們的靈是我們該憑以活著的。六節裏的第一個靈是神聖的靈,就是神的聖靈;第二個靈是人的靈,就是人重生的靈。重生乃是神的聖靈在人的靈裏,用神的生命,就是永遠、非受造的生命所完成的。因此,重生就是人在天然的生命之外,得著神永遠的生命,作為新人的新源頭和新元素。

 我們的靈一旦由神的靈用神的生命所生,就有了帶著神生命的神的靈住在其中,並與其調和。因此這靈成了一個調和的靈-我們人的靈與神那神聖的靈調和,就如羅馬八章十六節所說的:『那靈…與我們的靈。』乃是在這個調和的靈裏,我們與主成為『一靈。』(林前六17。)因為是這樣一個調和的靈,所以在新約好些地方所題到的靈,就如在羅馬八章四至六節,加拉太五章十六節,二十五節,以弗所四章二十三節,六章十八節,很難看出這究竟是指神神聖的靈,還是指我們人的靈。現今這兩個靈在我們裏面已經調和為一了。這個調和來自重生。重生在我們裏面產生一個新生的靈,(結三六26,)有神神聖的靈內住其中,並與其相調。現在這有神神聖生命在其中的靈,就是我們的新人,我們應該憑著這新人生活行事。我們不該再照著肉體行事為人。(加五16,羅八4。)乃是在這一個靈裏,我們纔是重生的人。

 說我們從神的話重生也是對的。不過我們必須看見,白紙黑字那字句的話不能重生我們,只有那是靈的話纔能。(約六63。)神、話、以及那靈,都必須是重生我們的靈。在重生裏神自己是靈,話也必是靈。當我們傳福音的時候,無論我們傳甚麼,必須是在靈裏,因為那在人的靈中賜人生命的乃是那靈。

 要徹底了解甚麼是重生,並不容易,因為重生的完成是靠聖靈,用聖靈,並在聖靈裏的。我們也非常難以說明甚麼是聖靈。聖靈就在這裏,你能說明祂麼?祂是現時、常時、即時、得時、又合時的。然而如果你要從那靈而生,有一些條件必須履行。第一個條件就是必須悔改,承認你是個罪人。然後你需要相信主耶穌,並呼求祂的名,你不該單用嘴脣、舌頭、或喉嚨呼喊,乃要從你這人的深處敞開,並從你靈的深處說,『主耶穌阿,我相信你。』當你這樣作時,那神聖的靈就要立刻進到你裏面。當祂進入你裏面,就是基督進入你裏面,也就是三一神進入你裏面。聖靈一點不差就是基督自己。事實上聖靈一點不差就是三一神。父在子裏,子今天就是那靈。(林後三17。)當那靈進入你裏面,子與父也就都進入你裏面。這樣,從你重生之時起,父、子、靈就都在你裏面了。這三一神就是神聖的生命。神聖的生命並不是與三一神分開的。從你重生的那一刻,你就有三一神在你靈裏作你神聖的生命了。現今你有兩個生命:在你肉體中人的生命,以及在你靈中神聖的生命。

  5 從那靈生的像風一樣

 約翰三章八節說,『風隨著意思吹,你聽見風的響聲,卻不曉得從那裏來,往那裏去;凡從那靈生的,就是這樣。』風,原文與靈同字。究竟意思是風還是靈,要看上下文而定。這裏下文說到吹,又說到聽見響聲,指明這是風。重生的人像風一樣,人可以認出,卻無法理解;雖無法理解,仍是一個事實,一個實際。重生不是物質的事,乃是屬靈的事,像風一樣。你捉摸不到風,但是體驗得到風。主對尼哥底母說,重生的靈王像風一樣不是有形的、可捉摸的,而是看不見的、屬靈的。

  6 重生-發生在地上的事

 重生是發生在地上的事。主對尼哥底母說,『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若對你們說天上的事,你們如何能信?』(約三12。)這節所說『地上的事,』不是指性質屬地的事,乃是指發生在地上的事,包括救贖、重生等。這節所說『天上的事,』也不是指性質屬天的事,乃是指發生在天上的事。主在下節說,祂是那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一位。這指明祂曉得天上發生的事,因為祂一直都在天上;同時祂又是在地上,對人說到地上的事,其中一項就是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