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四篇(週二)4/1
追求日期 4/1/2025
👆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四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羅五19、六3、6、七18~25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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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465L11-P469L10
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585-P595
被放在基督裏
羅馬五章十九節說,『藉著一人的悖逆,多人構成了罪人。』你也許以為,因為你得救了,你就不再是罪人。就一面說,我贊同你。然而,我們仍有老舊構成的罪惡元素。我們是由罪構成的罪人。我們不是因為犯了罪纔是罪人。不,我們是罪人,因為我們由罪構成。甚至在你出生以前,你已經是罪人。我們不管是善或惡,都構成罪人了。
六章三節說,我們『浸入基督耶穌』。這就是說,我們被放在基督裏。我們生在亞當裏,卻被放在基督裏。我們生在亞當的範圍、領域和元素裏,但我們已被遷到基督的範圍、領域和元素裏。這是事實,這不在於我們的感覺。我說你生在亞當裏,你也許回答:『我不覺得我生在亞當裏。』無論你覺得或不覺得,這乃是事實。例如,我在美國是事實,儘管我也許覺得自己在臺灣。藉此我們能看見,我們的感覺可能是謊言。我也許覺得我是王,但我實際上是個小人物。我也許覺得我非常好,但實際上我也許非常差。關於屬靈的事實,我們不該倚靠我們的感覺。
羅馬六章有我們都已被放在基督裏的事實。你現今在基督裏麼?有些人也許回答:『可能我在基督裏,但我不覺得我在基督裏。一小時前我纔發了脾氣,我怎能說我在基督裏?一小時前我的行為那麼差,現今我如何能在基督裏?』但基於羅馬六章的事實,我們必須宣告:『阿們,我在基督裏!』羅馬六章有我們已被放在基督裏的事實。無論我們喜歡或不喜歡,覺得或不覺得,都無關緊要;事實仍是事實。我們在基督裏。
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
羅馬六章六節說,『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,使罪的身體失效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。』藉著基督的死,我們的舊人已經被了結,甚至舉行過葬禮。你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並且埋葬了麼?我們若信我們在基督裏,我們也就必須信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無論我們覺得或不覺得如此,我們的舊人死了並埋葬了乃是事實。所以保羅說,『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。』在基督裏,我們的舊人已經被除去。
使罪的身體失效
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釘十字架並埋葬了,『罪的身體』就『失效』了。(六6。)因著墮落,我們的身體是罪的身體。這樣一個墮落的身體,只適於犯罪。在這身體裏沒有別的,只有罪。所以,在七章十九至二十節保羅說,『因為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。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,就不是我行出來的,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行出來的。』住在我們身體裏的罪,使身體成為『罪的身體』。無論我們多疲倦,只要有機會犯罪,我們的身體就非常活躍。例如,有些人可以賭博三天三夜,不好好的睡,不好好的喫。但沒有一個職員能七十二小時不眠不休的工作。反之,職員若被迫這樣作,就會抱怨。但沒有一個賭桌旁的人抱怨疲倦,因為人人精力充沛,因為身體是罪的身體。我從未聽見有賭鬼說他疲倦,要回家去。即使他的妻子求他回家,他還會在賭桌旁多留幾小時。這指明身體對犯罪從不厭倦,儘管對其他的事也許容易厭倦。父母囑咐孩子作功課,孩子常說,『哦,我太累了。而且,我覺得不舒服。』但到了犯罪作惡時,身體卻精力充沛。
因著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埋葬,罪的身體就失業了。牠成了失效的,因為犯罪的人,舊人,已經釘了十字架。身體不是犯罪的人,乃是犯罪的工具,是人犯罪作惡的憑藉。但人既然已經埋葬,罪的身體就失業了。這就是說,我們得釋放脫離罪。既然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埋葬了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。這是羅馬六章的要點。
律法的難處
人墮落的時候,罪進到人裏面。然而,人沒有領悟他是多罪惡。這使神必須給人律法,使人的罪惡被暴露。雖然律法不該是難處,卻成了難處。神給人律法的用意是要暴露人,使人確信他是罪惡的。但即使人被律法的要求所暴露,他仍拒絕承認他是罪惡的。反之,人不當的使用律法,好像說,『律法是絕佳的。我要成就牠一切的要求。』神的心意是要用律法暴露人,但人以為自己能遵守律法。雖然如此,神頒賜律法的目的還是達成了。人越想要遵守律法,就越干犯律法;他越干犯律法,就越被暴露。所以,我們不但有罪的難處,也有律法的難處。
正如我們所看見的,罪的難處在羅馬六章得解決。但律法的難處如何能解決?在羅馬七章,我們有得釋放脫離律法的路。得釋放脫離律法的路,就像得釋放脫離罪的路一樣,乃是藉著舊人的死。在六章裏,我們的舊人是犯罪者,但在七章裏,我們的舊人是自居的丈夫。舊人不該作丈夫,乃該作妻子。然而,舊人沒有守住他的地位,卻僭取了丈夫的地位。讚美主,舊人這犯罪的人,這自居的丈夫,已經釘十字架並埋葬了!現在我們得釋放脫離了罪與死。這就是羅馬七章前半所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