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四篇(週三)4/2

追求日期 4/2/2025
👆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四篇全篇
👆延伸讀經段落及註解:羅五19、六3、6、七18~25及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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📃生命讀經(紙本):P469L11-P473L2
📃新約聖經恢復本(紙本):P585-P595


肉體的難處

 在七章後半,有另一個難處─肉體。罪使我們的身體成為罪惡肉體的身體。因此,隨著罪的難處,我們還有墮落身體,罪惡肉體的難處。我們墮落的身體中完全沒有善;牠已經成了肉體。在七章十八節保羅說,『我知道住在我裏面,就是我肉體之中,並沒有善。』保羅絕對站在神的律法這邊,認真要行善,並遵守律法,但他發現與他的願望相悖的肉體,是一大阻撓。在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他說,『按著裏面的人,我是喜歡神的律,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思的律交戰,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,把我擄去。』在二十五節他說,『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,卻用肉體服事罪的律。』我們都需要得釋放脫離罪、律法和肉體,這一切都是墮落的結果。

藉著照靈而行得釋放脫離肉體

 如我們所看見的,羅馬五章說,我們構成了罪人。我們既是這樣的罪人,就有罪、律法和肉體的難處。藉著將我們的舊人這犯罪者釘十字架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。藉著將我們的舊人這自居的丈夫釘十字架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。得釋放脫離肉體見於羅馬八章,那裏我們看見,藉著照靈而行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。我們照著靈而行,就自然而然得釋放脫離肉體。我們若不照著靈而行,就仍在肉體裏,儘管我們也許得釋放脫離了罪和律法。得釋放脫離肉體惟一的路,就是在靈裏,並照著靈而行。

 五至八章有四個要點。五章的要點是我們構成了罪人。六章的要點是我們的舊人已經釘十字架,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罪。七章的要點是我們的舊丈夫已經釘十字架,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律法。八章的要點是我們在靈裏,並照著靈而行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,不再受肉體的束縛。『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,去照肉體活著。』(12。)

 我們需要將這點應用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。假定我與一位弟兄一同工作時得罪了他。一面,我真正愛他;另一面,我免不了得罪他。得罪他以後,我的良心受攪擾;我到主面前認罪,求祂赦免並用血潔淨我。此後,我也許立刻定意說,『我絕不再那樣作。從現在起,我不會這樣對弟兄說話。』然後我跪下禱告:『主阿,你赦免了我。主,我禱告,從現在起你幫助我,絕不再那樣作。』這樣禱告不久以後,我又來與這位弟兄一同工作。為著某種原因,這次與他工作很難,使我無法忍受。幾分鐘後,我發脾氣,又大大失敗了。我再悔改,認罪,求赦免,並應用血。但現在我羞於定意,因為我開始覺得這不太管用。然而,那天稍晚我定意再試一次,並求主再幫助我一次。

 羅馬七章十八節說,『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』立志為善,立志不發脾氣,總是由得我們。然而,將我們所立志的行出來,卻由不得我們。在七章十九節保羅說,『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。』以上所題的例子中,我對待弟兄是一半屬靈,一半不屬靈;一半本於憐憫和恩典,一半本於律法。我認罪,應用血,並求主赦免;這一切是本於恩典。但後來我定意行善,並禱告我能成功;這是照著律法。在認罪和應用血時,我來到羅馬三至四章。那是正確的。但我定意立志時,就到羅馬七章去了。每個基督徒都犯這錯誤,可能數百甚至數千次。我年輕時,一天重複這錯誤五十次以上。我是真正尋求聖別的人,但我發現自己常有不聖別的思想。例如,我外面可能親切的對弟兄說話,但我裏面不喜歡甚或藐視他。那是罪惡的,之後我就禱告:『神阿,我的父,赦免我心裏藐視弟兄。用血潔淨我。從現在起,幫助我不要這樣作。』然後我與另一位弟兄說話,同樣的事又發生。然而,我沒有這樣禱告時,就不受攪擾。即使我想要藐視弟兄,也作不到。但我為這事禱告以後,就開始藐視弟兄。這情形繼續數年之久。有一天,我發現我一直活在羅馬七章裏。立志由得我,但將我所立志的行出來卻由不得我。

 那我們該怎麼辦?我們不該再立志。然而,要停下來並不容易。雖然如此,每當你受試誘要立志時,你必須說,『魔鬼,離開我罷。我不要受你欺騙,我不要聽你的。』我們不該立志,反而該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。這是祕訣。我們必須只實行一件事: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,並照著靈而行。不要考慮某位弟兄若激怒你,會發生甚麼事。你若繼續運用你的意志,你就會失敗。但你的心思和全人若置於靈,並且你若照著靈而行,你就會實際得釋放脫離肉體。你的日常生活會有何等不同!我們需要實行這點。我們不需要留在羅馬五、六或七章,乃需要留在羅馬八章,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,並照著我們的靈生活行動、行事為人。這樣,我們就會經歷完全脫離罪、律法和肉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