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三十五篇(週四)4/3


三十五篇 得釋放脫離死(一)


 我們已經看見,羅馬書啟示的中心點,是神將罪人變化成為兒子,以形成基督的身體。神在子裏得著彰顯,子在身體裏得著彰顯,身體在眾地方召會裏得著彰顯。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以前,乃是構成的罪人,(五19,)不但在名義和地位上,也在構成上。我們構成了罪人,因為罪進入了我們裏面。

罪進入我們這人裏面

 一種物質要以某種方式構成,就必須加上特別的元素。神創造我們是善的、義的人。然而,由於亞當的墮落,罪注射到我們這人裏面。人墮落時,不只是犯了錯誤,作了錯事。如果人只是犯了錯誤,他的墮落就不會那麼嚴重。然而,在墮落時,比錯誤更嚴重的事發生了:罪注射到人裏面。

 假定一位母親有一瓶毒藥在家裏,她把這瓶毒藥保存在特別的地方,並告訴她的小孩,千萬不要碰那瓶子。有一天,母親外出時,小孩想知道瓶子裏有甚麼,就拿起瓶子,打開,並且喝了一些毒藥。當母親發現所發生的事,她並不在意兒子所犯的錯誤,乃是憂慮那進到他裏面的毒藥。大多數基督徒以為,人只是悖逆神,在喫知識樹的果子上犯了錯誤。很少人領悟,因著人喫了知識樹的果子,就有個邪惡甚至屬撒但的東西,進到人裏面。由於墮落,就有一種邪惡、屬撒但的元素注射到人裏面。聖經稱這元素為罪。罪不僅僅是說謊或偷竊的事。這樣的事乃是罪的果子,不是罪本身。罪是那惡者撒但的性情。

 羅馬五至八章裏多處指明,罪像個活人:牠進入,(五12,)作王,(21,)作主管轄我們,(六14,)誘騙我們,(七11,)殺死我們,(11,)住在我們裏面。(17。)罪,撒但邪惡的元素,一旦注射到人裏面,人就構成了罪人。現在我們不是正確的人;因著我們的構成,我們乃是罪人。我們行了多少善或作了多少惡並沒有不同,因為現今罪就在我們這人裏面。雖然我們外面的行為也許不是罪惡的,但我們裏面有罪惡的性情。

罪的結果

 罪帶進好些東西。牠帶進了肉體和律法。因此,我們有罪、肉體、和律法的難處。但我們還有另一個難處,就是罪的終極結局─死。那裏有罪,那裏就有死。在五章十二節保羅說,『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藉著罪來的,於是死就遍及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』死藉著罪進入,且因著罪作王。所以,罪的結果有三樣:律法、肉體和死。

得釋放脫離罪、律法和肉體

 羅馬五章啟示,我們已經構成了罪人;羅馬六章啟示,『罪的身體』已經『失效』,(6,)因為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藉著舊人的死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。我們在前面的信息中曾指出,在羅馬六章我們得釋放脫離罪,在羅馬七章我們得釋放脫離律法,在羅馬八章我們得釋放脫離肉體。我們脫離罪,因為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。舊人的死使罪的身體被解雇,失效。因為罪的身體失業了,我們就不再需要作奴僕服事罪。這就是說,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罪。同樣,我們已經得釋放脫離律法,因為舊丈夫死了,並舉行過葬禮。在行這葬禮的時候,我們就歸與我們的新丈夫。因著失去我們的舊丈夫,並歸與我們的新丈夫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。如羅馬八章所啟示的,藉著照靈而行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。藉著將我們的舊人釘十字架,使我們罪的身體失效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罪;藉著將我們的舊丈夫埋葬,並歸與別人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律法;藉著照靈而行,我們就得釋放脫離肉體。

死的工作

 但現今我們必須面臨另一個問題:我們如何能得釋放脫離死。我們若要知道這點,就需要領會死是甚麼。每個人都在死的作王之下,並在其作工之下。在每個活人裏面,都有個東西,聖經稱為死的工作。假定某位弟兄很愛主;一天早晨,他與主交通時,定意從現在起要常常孝敬並順從他的父母,愛他的妻子,並善待他的孩子。這是他的心願。他也定意絕不要發脾氣。然而,不久以後,困難的環境興起,他又發了脾氣。你也許說,這是罪作工的結果。我贊同。但罪的功效乃是死;這是死在我們裏面作工。我們被死刺傷以後,就變得非常軟弱,無論我們怎麼努力要孝敬父母或愛妻子,我們就是作不到。

 在七章七至八節保羅說,『非律法說,「不可起貪心,」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然而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,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面發動。』貪心不是外面的事,乃是裏面的慾望。有一天,一位在中國的傳教士告訴他的廚師,人人都是罪惡的。那廚師與他爭辯說,自己是誠實的,從未偷過別人的東西。經過進一步的詢問,纔知道甚至他們討論罪惡與誠實的時候,廚師就在想傳教士的馬,以及如何能得著那匹馬。於是傳教士告訴他:『這就是貪心,而貪心是罪惡的。』在羅馬七章,保羅也用貪心為例證。我們要控制貪心是何等困難!我們越想要不貪心,就越貪心。使徒保羅想要公義、聖別並完全。至少在某種程度上,他是成功的。他禁止自己偷竊,但他無法禁止自己貪心。事實上,他知道他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貪心。所以他呼喊:『我是個苦惱的人!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?』(24。)